转发关于做好我省卫生系统
“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计生和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我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单位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2015年)〉的通知》(卫政法发〔2011〕59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粤卫〔2011〕117号)和《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 市依法治市办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珠字〔2011〕19号)要求,尽快制定本单位“六五”普五规划。我市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正在制定,将于近期征求意见后下发。
二、请各单位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以“人人遵纪守法,幸福伴随你我他”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学习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执业规范、保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医改政策和医改成效的宣传力度。
请各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计生和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照片(2张)及统计表,12月25日前将“六五“普法启动情况报市卫生局法监科。联系人:蔡候按,电话:2128251,传真:2128962,邮箱:fjk251@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