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卫生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计生和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珠海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珠海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