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计生和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疾控西部中心: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卫〔2011〕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卫〔2011〕150号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