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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韶关市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4 字体:

韶卫〔2007〕211号

局各有关科室,市卫生监督所:

为规范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工作,确保网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韶关市电子政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韶关市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管理制度

  二OO七年十月十七日

韶关市卫生行政许可事项

网上审批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动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韶关市电子政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在市卫生局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做好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安全运行、设备管理、维护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日志记录并接受市保密局、市信息中心、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我局网上审批事项的日常运行管理。

二、市卫生监督所指定一名网络管理员,负责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的监督工作,以确保各科室、领导按时完成网上审批,不遗漏一个审批环节。网络管理员必须在每日下午下班前浏览电子审批事项,如有遗漏审批的,立刻通知相关人员,以确保工作落实。

三、市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查收电子审批新业务,每天上午8时接收本科室需办理的电子审批事项,并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理。

四、市卫生局局领导、相关科室科长每天要上网查收电子审批业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事项。

五、各项网上审批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其审批流程及审核、批准期限,按《韶关市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试行)》(韶卫〔2007〕103号)执行。

六、网上审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负责任或延误审批工作的,追究其责任。

七、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发现病毒、网络出现问题时,及时向网络管理员反映。

主题词:卫生  行政许可  管理  制度

抄送:市行政服务中心。

韶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6日印发

校对:应急办  薛青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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