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卫〔2007〕217号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和迎检准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附件: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和迎检准备工作方案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申报和迎检准备工作方案
根据《韶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的目标任务,结合卫生系统的特点和实际,针对健康教育、“五小”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难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㈠共性工作:按照《关于抓紧落实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共性工作的通知》(韶卫〔2007〕132号)精神,继续抓好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控烟、环境卫生、医疗垃圾与污水处理、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综合防制、二次供水、资料档案等九项共性工作。切实按照创卫共性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抓好院内环境、沟渠改造、垃圾清理、消除卫生死角,从我做起,从单位做起,从本系统做起,使医疗卫生单位院内环境焕然一新,天上地下、墙内墙外干干净净,为全市创卫工作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㈡专项工作:按照《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结合目前各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确定市爱卫办协助市健康教育所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做好“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市直卫生系统没有创卫专项工作任务的单位全力支持创卫专项工作任务承担单位,动员全系统的力量,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创卫任务。
二、工作重点
㈠共性工作:各单位着力形成健康教育、除四害、传染病管理、清洁卫生等创卫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卫生保洁制度,巩固创卫成果。
㈡专项工作:搞好以小餐饮业为重点的“五小”行业整治;完善、巩固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㈠组织局机关、卫监所人员对餐饮等“五小”行业等经营单位按照创卫标准要求,逐户检查,逐户过关,并做好记录,结合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餐饮等食品卫生许可经营户签署相关告知书、承诺书。
对持证的与创卫标准存在差距的经营户,由卫监所责任科室及其卫生监督员落实整改。
㈡加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
以夜间大排档、无证餐饮聚集区域(北江河两岸的金沙小区、沙洲尾和二棉厂门口、韶关学院正门旁侧)为重点,完善整治方案,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㈢加大创卫宣传教育和整治处罚力度
对经营户积极开展申报迎检阶段创卫宣传教育,宣教工作以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清洁卫生保持为重点,对屡教不改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对无证经营户要积极有效地引导他们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健全内部卫生管理制度,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对屡教不改、不按法定要求办理许可的,予以取缔,卫生监督所要科学安排监督力量,落实查处工作。
㈣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质量和效率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管理,积极探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实现形式和有效手段,要重视培训质量的提高,掌握相应卫生知识及技能,协助提高我市餐饮业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经营水平。
㈤加强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工作
市爱卫办在继续做好除四害巩固工作的基础上,要协助配合市健教所开展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主动加强与创卫创园办联系,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创卫城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标准要求。
㈥制定迎检值守方案
市卫生监督所要按市内五小行业分布情况,研究制定五小行业迎检值守方案。包括责任街区的划分、值守人员的抽调、培训、分工安排等具体意见,10月30日前报局创卫办。
㈦全面落实共性任务,大力配合五小行业创卫迎检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巩固创卫共性任务的成果,加强传染病报告、健康教育、集体食堂管理和日常卫生保洁、除四害等工作的落实,加强出租门店卫生管理,积极配合局创卫办抽调人员参加“五小”行业迎检值守工作。
四、工作进度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申报、暗访等实际要求,将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和迎检准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10月25日)。
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和迎检准备工作会议,传达申报和迎检准备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逐项落实,督查决战阶段(10月25日-11月10日)。
按照《关于抓紧落实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共性工作的通知》和《市直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各单位围绕创卫任务查漏补缺,确保目标逐项落实。各项共性工作可参照《市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交叉检查评分表》进行自查。在此阶段,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创卫申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制定《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迎检督查工作方案》,结合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牵头对餐饮经营户为重点的“五小”行业整治专项工作进行地毡式督查。市爱卫办协助市健康教育所共同加强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促使行业卫生知识知晓率达标。
第三阶段:严防死守,考核验收阶段(11月10日-暗访结束)。
各单位在落实共性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本单位办公大楼、医院大院、职工宿舍等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通过逐街逐户的地毡式督查,掌握市区“五小”行业整治的动态,进一步研究部署“五小”行业迎检值守方案,落实日常卫生管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附件: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迎检督查工作方案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和创卫申报阶段
“五小”迎检督查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2007年10月25日—11月2日,集中力量完成逐街逐户餐饮经营户的督查。其他督查工作见《韶关市卫生局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迎检工作督查进度表》,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考核二科
组 长:郭伟强 副组长:杨炎藩
1组:许 辉、陈晓平
2组:邱锦辉、龙海斌
第二组:负责考核三科
组 长:梁光明 副组长:梁方武
1组:毛彤灵、倪秀锋、袁海军
2组:肖树江、廖群力
第三组:负责考核一科
组 长:朱立英 副组长:郑家潮
1组:卓 雨、朱逸明
2组:叶建洲、吴 聪
第四组:负责考核稽查科
组 长:胡德宁、温金昌 副组长:汤 俊
1组:陈建军、曾绪芳
2组:薛 青、朱定斌
三、督查方法
按照《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检查登记表》要求,对四个卫生监督责任包干区(片)餐饮业的整治工作进行地毯式的督查,要求逐街逐户现场完成。每个门店要填写好《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检查登记表》。
四、其他
1、除接送外,各小组不安排专车跟随督查。
2、请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妥善安排科室工作,自行与卫生监督所责任包干区片负责人协商督查的时间。
3、要求在10月25日—11月2日期间完成督查,11月3日将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检查登记表和汇总表(签名后)交局创卫办。
4、督查结果将作为落实督查责任制的主要依据。
附件:1、韶关市卫生局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迎检工作督查进度表
2、市区卫生监督责任包干区片
3、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检查登记表
4、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检查汇总表
附件1
韶关市卫生局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迎检工作督查进度表
阶段划分 | 时间安排 | 参加人员 | 整治区域 整治对象 | 要点 | 工作内容 | 评价方法 |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 | 9月10日-10月24日 | 卫疾科、卫生监督所 | 全市餐饮业、市区“五小”行业 | 宣传氛围 | 餐饮经营单位人人知晓、人人参与餐饮消费安全 | 现场查看宣传条幅、标语的张挂,随机询问从业人员 |
第二阶段: 地毡式检查,督查评价阶段 | 10月25日-11月2日 | 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卫生监督所 | 卫生监督所四个责任片区所有“五小”行业 | 卫生许可;量化分级管理;原料索证;卫生状况 | 按照《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迎检督导表》要求,对四个卫生监督责任包干区(片)餐饮业的整治工作进行地毯式的现场督导和考评,要求逐街逐户完成 | 四个责任片区所有餐饮门店达到创卫要求,达到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要求 |
第三阶段: 严防死守,考核验收阶段 | 11月3日-暗访结束 | 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卫生监督所、卫生系统抽调人员 | 市区“五小”行业 | 日常卫生管理和卫生保洁 | 对四个卫生监督责任包干区(片)餐饮业门店实行“站岗放哨”,落实卫生保洁制度 | 现场查看,抽调人员到位情况,落实卫生保洁制度情况 |
附件2
市区卫生监督责任包干区片
一科:责任领导—梁方武,责任科长—朱逸明
督查责任领导:朱立英 督查责任科长:卓雨、叶建洲
主干道:1解放路、2园前路、3环园路、4熏风路、5风度路、6和平路(仁爱路)、7风采路、8中山路、9西堤路、10东堤路、11复兴路、12建国路、13帽峰路、14升平路、15前进路
背街小巷:1文化街、2吾牙巷、3照壁街、4兴隆街、5漂布塘、6井巷、7武镇街、8云龙亭、9下后街、10上后街、11胜利巷、12壮志街(十八街)、13平治巷、14高街、15始巷头、16西堤横街、17中华新街、18东堤横街、19北直街、20广富新街、21峰前路、22太傅街、23学宫街、24宝安巷
城乡结合部:1十里亭大街、2五里亭、3席前路、4良村公路、5五里亭牛头冲、6韶台开发区、7韶台新村、8聆韶路、9奔康小区、10白石坑、11十里亭韶铸商业街、12前进路
集贸市场:1兴隆、2园前、3风采、4中山、5十里亭、6益群、7乌教塘、8黄岗
二科:责任领导—郑家潮,责任科长—陈晓平
督查责任领导:郭伟强 督查责任科长:许 辉、邱锦辉
主干道:1韶南大道、2滨江路、3北江路、4启明南路、5启明北路、6浈江南路、7浈江中路、8浈江北路、9站南路
背街小巷:1金沙小区(附近)、2长乐横街、3六一横街、4站南横街、5学冲街、6执信路、7陵韶路
城乡结合部:1韶冶、2东郊、3东联、4木材厂
集贸市场:1启明、2金沙、3沙梨园、4长乐、5粤华、6浈江南、7站南
三科:责任领导—汤俊,责任科长—廖群力
督查责任领导:梁光明 督查责任科长:毛彤灵、倪秀锋、肖树江
主干道:1武江南路、2惠民南路、3新华南路、4工业路(南边)、5建设南路、6桥西路
背街小巷:1工农巷、2光明巷、3五祖路、4芙蓉一、二路、5芙蓉小区、6芙蓉商业街、7新津小区、8向阳小区
城乡结合部:1、西岸村 2、坝厂村 3、果园村4、石狮头 2、光明巷村3、工农巷村 4、津头岭村 5、头茶亭村
集贸市场:1粤海、2坝厂、3红星、4荣华、5芙蓉、6向阳芙蓉东、7前进、8沙湖、9武江区蔬菜批发市场、10西郊、11建设路
稽查科:责任领导—杨炎藩,责任科长—曾绪芳
督查责任领导:胡德宁、温金昌 督查责任科长:陈建军、薛 青
主干道:1新华北路、2惠民北路、3工业路(西边)、4武江北路
背街小巷:1群康路、2新建路、3群立街、4新兴路、5光孝路、6景秀花园、7冷水坑、
城乡结合部:1四一九医院附近、2朝阳新村、3二棉上瑶村、4黄屋村、5黄田坝村
集贸市场:1武江、2嘉晖、3群康、4工业西、5朝阳
附件3
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检查登记表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电 话: 许可证:有 无 健康证:检查 人,有 人,无 人 |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
1、《做好餐饮消费安全工作告知书》:有 无 2、餐饮经营承诺书:有 无 3、原料索证和验收制度:有 无 4、餐饮消费安全相关内容卫生监督意见书:有 无 5、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有 无 ,级别是 6、餐饮消费安全宣传:有 无 |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 |
1、厨房卫生: 油烟油垢: 严重 轻微 墙裙:白瓷片 光亮整洁 肮脏积垢 地面、下水道:积水 食物残渣 通畅 三防设施:完善 不齐全 未使用 垃圾桶:干净 加盖 不泄漏 破损 “四害”现象:有 无 店里“三鸟”:是 否 2、店容店貌: 楼面地面:积水 有 无 垃圾 有 无 门面卫生整洁,“六乱”现象:有 无 占道经营现象:门前烧煤 垃圾堆放 3、个人卫生: 厨房工作人员工作衣帽:有 无 干净 肮脏 操作卫生:抽烟 头发外露 戴戒指 |
其他: |
附表4
餐饮消费安全和创卫申报阶段“五小”检查汇总表
卫生监督责任包干区(片):
统计人员: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
项 目 | 检查户(人)数 | 有 | 无 | 持有/合格/分级率 |
卫生许可证 | ||||
健康证 | ||||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 ||||
Ⅱ级以上比重: | ||||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 ||||
1、《做好餐饮消费安全工作告知书》 | 有 | 无 | 出示率 | |
2、餐饮经营承诺书 | 有 | 无 | 出示率 | |
3、原料索证和验收制度 | 有 | 无 | 建立率 | |
4、餐饮消费安全相关内容卫生监督意见书 | 有 | 无 | 出示率 | |
5、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 有 | 无 | 分级率 | |
6、餐饮消费安全宣传 | 有 | 无 | 宣传率 |
主题词:创卫 申报 迎检 通知 |
韶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5日印发 |
校对:卫疾科 倪秀锋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