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卫工〔2008〕29号
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事业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市改革年办公室《关于要求制定深化社会事业改革配套方案的通知》(韶市改革年办〔2008〕23号)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市委卫生工委《关于深化卫生事业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韶关市委卫生工委
2008年7月29日
附件: 深化卫生事业改革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