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管办〔2007〕9号
关于开展城市卫生预检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爱卫会将于6月上旬到我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根据《江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江爱卫〔2007〕16号)要求,为做好市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前最后准备工作,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市区城市卫生预检工作方案,要求如下:
一、预检工作安排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10日至15日,由各区和各单位统一组织开展自检,评价前期整治工作效果,为省复检做最后部署。
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检前要大张旗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对照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原定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职能管理、行业管理和产权管理的原则,在管辖范围内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检查,落实各项整治措施。自检工作结束后,将自查自评结果于5月17日前上报市卫管办(包括组织开展自查自检情况、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解决方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地域、本系统、本行业的迎检复查工作,层层落实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任务,认真检查指导所负责的各项受检工作,形成条条负责、块块保证、条块结合的迎检复查工作机制。
(二)第二阶段:5月21日至23日,由市卫管办统筹组织,按照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项目要求,模拟省检做法,分为6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市区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分组及组员如下:
第一组: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单位和社区卫生(范围:机关单位含窗口单位、厂企、街道、社区、物业小区、中小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
组长:吴国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员:夏风、梁武雄(市爱卫办)、俞振祥(新会区卫生局)、郑耀林(市健教所)、市教育局、市房产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
第二组: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范围: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卫生设施、垃圾场、公园、河道河涌、废品收购站等)。
组长:谢广龙(市卫生局副局长)。
组员:叶振光(市市政城管局)、李永辉(市爱卫办)、市园林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蓬江区城管局、江海区城管局、新会区爱卫办。
第三组:负责环境保护(范围:按环保要求)。
组长:齐丁民(市环保局副局长)
组员:伍志锋、梁子聪(市环保局)、新会区环保局。
第四组:负责食品卫生(范围:大型酒店、各类相对集中的中小饮食店一条街、酒巴、面包屋、生猪屠宰点、商场、工厂、学校及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
组长:黄德安(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周春洪(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组员:谭炳球(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蒋耀琪、朱智勇(市卫监所)、新会区卫监所。
第五组: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各类相对集中的“五小”行业一条街、各类单位二次供水设施。)。
组长:黄展(市卫监所副所长)。
组员:高雅仲(市卫生局)、市市政局、市卫监所、新会区卫监所。
第六组:负责传染病防治和除“四害”(各类医院、疾控中心、血站、医院垃圾处理点,各类重点单位、单位重点场所、工地、居民区、物业小区、市场、消杀专业队、社区卫生服务点)。
组长:程学斌(市卫生局副局长)、黄宝明(市疾控中心主任)。
组员:曹克慎(市卫生局)、钟东亮(市爱卫办)、陈火华、陆新平(市疾控中心)、新会区卫生局。
请以上单位落实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需要调整和未写明的人员请填报参加预检人员名单回执,于5月17日前传真市爱卫办(传真号码:3534554)。
有下划线的同志是本组联系人,负责本组综合协调,牵头制订本组检查路线、确定随机抽查点,综合本组情况书面上报市爱卫办(附电子文件,邮箱:awb3534554@126。com)。总资料收集由李永辉同志负责。请各检查组组长和联系人于5月18日上午9:00时到市卫生局九楼会议室集中研究检查事宜。
二、预检内容及方法
(一)预检工作以现场检查为主,辅以查阅资料。市组织检查点将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情况而定,沿途随机检查,具体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复查迎检任务书》(江卫管办〔2007〕3号)要求进行。各迎检责任单位联络员按照预检工作方案,协助做好迎检准备。
(二)检查过程中,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主管单位,督促其迅速整改。预检结束后,各组收集整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和建议。于5月25日上午9:00时,在市卫生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市区预检综合评议会议,分组反馈情况。各组要认真对照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指出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建议。
三、宣传报道及检查工作车辆
(一)宣传报道:
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对预检工作进行动态报道,派出记者随同检查拍摄,重点对第一组(健康教育、单位和社区卫生)和第二组(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报道。
(二)车辆安排:
1、市预检车辆由各组组长单位(市府办、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卫监所、市疾控中心)负责落实;
2、为预防车辆调度不及时,请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准备一辆12座面包车备用。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风 3566278,李永辉 3534554)
参加江门市区预检人员名单回执
单位:
请于5月17日前将本表传真市爱卫办(传真号码:3534554)。请参检人员按本组联系人要求时间、地点集中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