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2007〕471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2008年农村
卫生人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2008年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7〕13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农村卫生是卫生工作的重点,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又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关键。各市、区卫生局要参照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制定培训计划,可结合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与西安杨森公司合办的“春风行动”基层医生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农村卫生人才的培训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2007年度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上半年工作小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在公文平台报市卫生局。
二、恩平市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工作纳入全省培训项目,请恩平市卫生局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市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分期分批参加培训,特别要做好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并于9月10日前将培训组织实施方案在公文平台报市卫生局。
三、按照省卫生厅培训方案要求,恩平市中心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的临床进修学习需在地级市医院进行。根据我市实际,现作出如下安排:中心卫生院内儿科、外科和妇产科骨干的进修学习在江门市人民医院进行;中心卫生院预防医学骨干的进修学习在江门市中心医院和江门市疾控中心进行;中心卫生院护理骨干的进修学习在江门市中心医院进行。
四、请恩平市卫生局和上述进修单位在组织做好培训项目过程中切实注重实效,确保培训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同时必须保存受训人员和师资名单、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考试成绩、进修安排等有关原始资料。请恩平市卫生局于每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将实际受训人员名单、课程安排、考试考核成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上报省卫生厅科教处和我局医教科备案。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张灵,电话:3527184,传真:353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