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局办公室文件
江卫办〔2010〕10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江门市卫生系统
摄影艺术大赛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卫生系统文化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的大医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卫生宣传力度,展现卫生工作显著成效,展示卫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丰富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提高摄影爱好者技术水平,并配合筹备成立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卫生系统分会工作。我局决定举办“第二届江门市卫生系统摄影艺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策划单位
(一)主办单位:江门市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各市、区卫生局,江门市健康教育所,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卫生系统分会(筹备)。
二、大赛主题
摄影比赛主题分两个部分:(一)医疗卫生题材(A类);(二)人文风光题材(B类)。
三、作品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为江门市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立、民营)的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胶片均可,数量限5张。作品一律制作成8英寸照片,勿装裱,如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要注明。(另附交电子文件)
(三)所有的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并注明参赛类别(A、B类)。按附件格式打印标签,粘贴在照片的背面。
(四)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五)本次征集参赛作品不收报名费,所有作品恕不退稿。
(六)所有入选作品为加入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卫生系统分会会员资格之一。
(七)投稿地址: 8英寸纸质作品和电子文件光盘请邮寄或速递到江门市华园东路34号九楼江门市健康教育所(稿件信封注明“卫生摄影赛”),电子文件可与QQ:573855052联系网上传送或发往该QQ邮箱。
(八)截止日期:2010年1月20日,以江门市健教所收到为准。
四、评选机制和标准
邀请市摄影协会专家和卫生系统资深摄影爱好者组成评审小组,采取评选得分机制。评选标准:
(一)参赛摄影作品内容健康,能体现本次摄影大赛的主题;
(二)参赛摄影作品符合本次摄影大赛主题要求;
(三)参赛作品取景、构图合理、主题明确、表现力强;
(四)参赛作品力求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艺术表现手法为作品的主题服务。
五、奖励办法
(一)A、B类作品分别设置奖项,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及优秀作品10名、入选作品奖若干名。
(二)获奖作品颁发参赛获奖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一等奖分别奖励500元、二等奖分别奖励30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优秀作品分别奖励50元,同一作者的作品同时获多个奖项者,只发最高奖励。入选作品不奖励。
(三)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和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将在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江门市卫生局网站、卫生系统有关单位网站、《江门卫生通讯》,以及其他有关刊物和会议中展示。
(二)请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踊跃参加比赛。
附件:江门市卫生系统摄影艺术大赛作品参评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卫生局许坚锋、麦炎赞,3556398、3527112;市健教所黄锡昌,352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