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局文件
江卫〔2012〕280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
“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市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江门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四日
(联系人:办公室 廖欣;电话3873867;传真:3873861)
江门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年”
活动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按照市安委会《2012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江安生字[2012]9号)统一部署,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为核心,以强化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政策宣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安全文化营建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工作,以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夯实卫生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卫生系统平安稳定。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抓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明确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把安全生产纳入各项工作的规划、部署、实施全过程。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的工作机制。年终考核时,各单位应提交班子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的会议记录。
(二)力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态化管理
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工作机制,不能单纯依靠阵风式、突击式排查来管理。要积极构建四个层面的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职责,实行层级动态管理。要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依据,落实各层级干部责任,构建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立体格局。各单位有人员调整的,要尽快完善原“一岗双责”制度,及时报我局备案。
二是拟定计划,统筹安排全年隐患排查。结合单位实际,把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任务分解到季度,把季度任务分解到月份,把月份任务分解到周,实行常态化管理。12月底,各单位要把明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报我局备案。
三是认真排查,实行安全要素分类管理。根据各单位工作特点,把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排查,不同的类别落实相应的排查责任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检查存在隐患。尤其要重视加强高压氧舱、放射源、三级生物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压力容器、配电室、电梯等部位安全的动态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门(急)诊、病房、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空间进行排查,保证其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或违章建筑。
四是落实整改,对存在隐患要坚决整改。要建立隐患排查档案,每检查一项登记一项,列明存在隐患和检查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凡未建立隐患排查档案的,年终考核要扣分。
(三)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市直卫生系统)》(江卫〔2012〕264号)部署,巩固深化“安全生产活动月”成果,对医疗卫生单位用电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整治。8月份,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9月份,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行动,认真检查电线电路铺排设置、配电房运行、电器老化、设备开关等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落实整改;10月份,督导检查,在十八大前夕和召开期间,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督导检查,强化工作成效。
(四)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工作
按照市卫生局、市安监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江门市职业卫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卫〔2012〕249号)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控职业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此项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以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以专家咨询队伍为支撑,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规范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和现场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物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拟制相应的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做到“以防为主”。要善于从安全事故案例的沉痛教训中吸取教训,如深刻吸取广州市“6.29”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等。今后,凡上级转发的事故案例,各单位要做到全员阅知,务必让每位员工都能接受到教育。9月底前,我局将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具体科室负责人统一参加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职责,“管好自家人、把好自家门”,采取有力举措维护本单位生产安全、人员安全。要强化层级动态管理,落实各级干部监管责任,把上级有关部署落到实处。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于8月13日前报送我局),明确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逐项抓实抓好,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强化督导。市卫生局将对安全生产年有关活动部署进行适时督导检查和年终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到位、不认真的单位要进行约谈、跟踪督办,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下半年,各单位要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自查行动(自查后以工作简报形式报我局),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及有关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四)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至12月底结束,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须在12月24日前报我局汇总上报市安委办(邮箱:48767049@qq。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