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继医教〔2006〕7号
关于做好2006年职称晋升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做好2006年职称晋升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的Ⅰ类学分验证审核工作我会继续委托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所内)开展,各单位按要求上交材料,由该中心审核并加具意见后,到江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教科)盖章。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的通知”(粤继医教〔2002〕6号)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证明》。
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的地址:江门市天福路12号;联系人:卢关平;联系电话:3907866;邮编:529000。
二、上报审核材料包括:①Ⅰ类学分证书原件,需填写获得学分人员姓名;②《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证明》(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科教部门初审并盖章);③《2006年度江门市学分验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磁盘(见附件2,要求用Excel表格编辑,单位盖章,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和市继教委员会各存一份)。
三、Ⅱ类学分由各市、区卫生局及江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科教部门负责审核。
四、验证周期:2001年1月至2005年12月底,共计5年(具体学分要求见附件1)。
五、凡需购买《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证明》的单位,请与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中心联系(020-81341208),也可与市五邑中医院科教科宋理萍联系(3528288-3381)。
六、按照市卫生局《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和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江卫〔2005〕819号)要求,各级医疗单位尚未完成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基本资料表的收集与确认的,务必于2006年7月31日前完成并上报所在地卫生局。各市、区卫生局汇总整理后,于8月30日前将资料交“好医生网站”(联系人:赵长江,13503061424;许葵,13711185119),以便统一上报制作有关管理软件和管理卡。自2007年起,我市将统一启用ICME管理系统,凡需晋升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凭IC管理卡作为学分记录、上报和审核的唯一依据。
附件:1、2006年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要求
2、2006年度江门市学分验证登记表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人: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卢关平(3907866)
江门市卫生局:张灵(3527184)
附件1
2006年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要求
单 位 项 目 | 市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 | 其他市直医疗单位 | 县级医疗单位 |
验证年限 | 5年 | 5年 | 5年 |
中级以上 | 50(10)分 | 30分 | 20分 |
护师以上 | 25(8)分 | 15分 | 10分 |
注:括号内的分数是指国家级Ⅰ类学分。
附件2
2006年度江门市学分验证登记表
单位(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和市继教委员会各备一份,要求用Excel表格编辑,单位盖章并上交磁盘。
主题词:卫生 继续教育 验证 通知
抄送: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
江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06年7月20日印发
校对:医教科 张灵 (共印2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