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卫字[2011]98号
转发关于发布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江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转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江继医教[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尚未安装卫生科教管理系统的单位和没有办理IC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各单位直接与省医学情报研究所联系安装的办理。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转发关于发布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doc
江继医教[2011]2号_转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