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市直及驻市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选拔2010年赴港进修专科护士的通知》(粤卫办函[2009]4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并请于2010年1月28日前报送我局医政科,以审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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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