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为适应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快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按省、市有关基层卫生人员培养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湛江市2009~2011年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湛江市2009~2011年基层卫生
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为适应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和深入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认真实施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用三年时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500名以上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含全科医师)。
二、培训对象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含全科医师)为主要培养对象。兼顾其它方面:
1、以医疗、预防、护理为重点,兼顾其它专业;
2、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站为重点,兼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3、以45岁以下人员为重点,兼顾45岁以上人员。
三、培训方式
结合实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才的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卫生人员的终身教育制度。
(一)积极开展农村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有湛江中医学校、湛江卫生学校、廉江市卫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广东医学院。中专学历层次的培训项目主要由湛江中医学校负责;大专与本科层次的培训项目主要由广东医学院承担。
1、农村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学历教育,学员实行免试入学,学制三年,业余学习,考试合格者,发给中职学历毕业证书,作为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中职教育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中未取得中专学历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拟招收200名以上的学员参加中等医学学历教育。
培训专业:主要有卫生保健、护理、药剂、医学影像技术
学习方式:有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学习,以业余学习为主。
2、农村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与本科学历教育,入学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被录取者通过学习,各科成绩合格,由广东医学院发给毕业证书。大专与本科层次教育主要面向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站等,从事医学、卫生保健、护理及医学类相关专业,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拟招收大专学员300名以上、本科学员150名以上参加医学学历教育。
培训专业:主要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
学习方式:有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学习,以业余学习为主。
3、定单定向培养。计划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在我市户籍高中毕业生中以“定向培养、协议就业”的形式定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
培养模式:定向培养生须参加省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由省定点学校按招生政策择优录取。录取的定向生须与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书。定向培养生毕业后,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统一分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至少5年。定单定向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和住宿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或定向委托培养部门承担。
招收层次及专业:定向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培养对象以招收本科层次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为主;定向乡镇卫生院的培养对象以招收专科层次临床医学、护理专业为主。
通过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参加大专以上医学学历教育以及开展乡村医生中等医学学历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医务人员学历层次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比例。为基层单位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医学人才。提高我市农村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落实《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湛江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争取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796人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其中全科医师骨干培训35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15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在职管理人员68人、执业(助理)医师381人、注册护士297人。以适应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迫切需要。通过培训全面提升社区卫生人员的素质,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确保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全科医师骨干培训
(1)培训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高年资注册执业医师。全市共35人参加培训。
(2)培训时间: 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全脱产培训10个月,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临床科室轮转培训8个月。
(3)培训地点:
理论培训:由广州医学院、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承办;
社区实践:广州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社区实践基地;
临床实践:参加培训的学员完成理论培训和社区实践后,回到本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临床实践基地脱产实习。
(4)培训经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及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省财政全额资助。
2、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从事或即将进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含助理)医师。全市共15人参加培训。
(2)培训时间: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全脱产培训5个月,其中理论培训300学时(约2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临床科室轮转培训2个月。
(3)培训地点:
理论培训:由省中医药职业学院承办;
社区实践:本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社区实践基地;
临床实践:本市市级中医院临床实践基地。
(4)培训经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及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用由省财政全额资助。省中医药局适当给予伙食费补贴。
3、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2)培训时间:计划从2010年5月开始实施,分期分批开班。力争2010年年底前完成执业(助理)医师的岗位培训。
(3)培训地点:
理论培训:由广东医学院承办;
社区实践:本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社区实践基地;
临床实践:本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临床实践基地。
(4)培训方式与教学形式:培训方式以面授为主,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授课、示教、案例讨论、临床和社区实践相结合等教学形式。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等辅助手段开展培训。培训大纲及课程设置、学时分配按《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执行。培训学时共500-60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240学时,实践教学260学时(社区实践不少于60学时)。另可安排100学时的选修内容。并参加临床实践1-2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
(5)培训经费: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广东省卫生厅统一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后,学员的学习费用由省、市财政补助。
4、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注册执业护士。
(2)培训时间:计划从2010年6月开始实施,可分期分批开班。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
(3)培训地点:
理论培训:由湛江中医学校承办;
社区实践:本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社区实践基地;
临床实践:本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临床实践基地。
(4)培训方式与教学形式:培训方式以面授为主,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采用理论讲授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并辅以自学的方式。培训大纲及课程设置、学时分配按《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执行。培训学时共24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20学时,实践教学120学时。
(5)培训经费:完成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广东省卫生厅统一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后,学员的学习费用由省、市财政补助。
5、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全科医学教育管理人员。
(2)培训时间:计划从2010年6月开始实施,分期分批开班。预计2010年年底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3)培训地点:
理论培训:由湛江中医学校承办;
社区实践:本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社区实践基地;
(4)培训方式与教学形式:培训方式以面授为主,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授课、示教、案例讨论、教学研讨会、社区调查与参观、社区管理实践等教学形式。培训大纲及课程设置、学时分配按《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教学计划(试行)》执 行。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学时约为200-320时,并参加社区管理实践1个月。
(5)培训经费: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学员的学习费用由市财政适当补助。
(三)抓好基层卫生人员的在职培训。
1、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选拔乡镇卫生院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德医风好,身体健康,年龄50岁以下者,参加中医临床技术骨干脱产培训5个月,其中理论培训2个月、临床进修3个月。培训班委托湛江中医学校承办,拟于2010年5月开学。培训费、资料费及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用由省财政全额资助。省中医药局适当给予伙食费补贴。参加培训学员共22名。
2、住院医师培训。对招聘到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安排在我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免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三年。
3、每间三级医院要与2间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为基层单位提供免费进修或培训。每年每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有计划地选送3至5名的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行临床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水平。
4、每所县级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要负责对本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对口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定期下乡巡回医疗,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能力。
5、继续实施“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进行对口支援,实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一年以上 的政策,通过传、帮、带等方法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湛江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要把基层卫生人才培训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当地卫生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扎实抓。落实经费,做好计划,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财力保障
1、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应由政府投入为主,单位和个人为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将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列出专款用于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并要专款专用。卫生技术人员本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
2、配合省卫生厅认真做好对2009、2010和2011届取得成人高等医学院校本、专科临床医学或相关医学类专业学历,毕业后自愿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并且连续服务满3年以上,从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护理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注册护士资格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资格的审核工作。
3、在职在岗乡村医生的中等医学学历教育,省财政拟补助部分学费。
4、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经费采取个人、单位和政府部门共同分担,多方筹措。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经费列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保证在职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三)考核评价
将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培训任务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督查重点,明确职责,分级管理,认真跟踪,抓好落实。为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要明确考核指标,对教学质量以及教学实施的组织保障、培训管理和经费使用等,进行阶段性地组织考核和评估,以保证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参与率、合格率和培训质量。
(四)有关规定
各单位要为参加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不得以工作为由阻碍或不准学员参加学习、进修,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给予学费补贴;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并按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考核,在培训期间享受与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确保我市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和培训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