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做好2010年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工作质量,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将上报材料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或TIF类型)一并报我局财务科。
联系人:何丽13560533060邮箱1162291423@qq。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0年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54号)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