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卫生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法治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率先建成法治政府”总体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全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要采取举行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听证、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建立程序合理、操作规范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能够体现民意、取得实效。做好规范性文件登记工作,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效力时限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管理工作。
二、不断强化卫生行政执法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制度。
(二)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卫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执法文书符合规定,按照档案装订标准进行管理;健全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三)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有效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推行重大卫生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开门审理制度,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四)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省卫生厅《湖南省卫生系统“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考评标准》,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和重点,将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全省卫生系统“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不断提高创建质量。深入挖掘创建单位的成功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和好成果,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切实提升依法服务水平
(一)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坚持依法提供服务,推行政务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阳光行政,推动政府服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和监管。推行全系统政府服务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
(二)大力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卫生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推进办事公开,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三)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进一步改革行政许可审批方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减少许可审批环节,不断提高行政许可的工作质量。加强卫生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运行和网上办理,建立完善行政权力网上监控系统。
(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卫生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程序规定,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简化申请手续,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依法积极应诉人民法院受理的卫生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向法院提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工作计划,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卫生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卫生监督执法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采取组织自学和举办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重点抓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等有关法律以及我省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的教育培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治素质。
五、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卫生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强化依法行政组织推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责任,确保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主动发挥卫生部门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配合,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卫生执法体系信息共享与案件查处督办机制,形成卫生执法整体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完善考评机制。将依法行政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加强指导监督,统筹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