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单位申请,县(市)区爱卫会初审、推荐,市爱卫办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经市爱卫全会审定,现将2012年度湘潭市爱国卫生创建拟命名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2年12月17日-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市爱卫办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市爱卫办联系电话(传真):58555230
湘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