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卫发〔2012〕40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湖管理区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神经精神病医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市卫生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与水平,常德市卫生局制定了《县市区卫生应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现将《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附件: 县市区卫生应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