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完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新型城市居民就医格局,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承担城市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为前提,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设置原则
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逐步实施。
坚持政府主导,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来实现。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城市区属的医院、门诊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设立。鼓励市区现有医疗机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遵循试点先行、逐步实施的原则。各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队伍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为主体,辅以少量医技人员,由设置单位派出或由改制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经培训后上岗。新增社区卫生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区域划分。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面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城区辖四个行政区和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9个街道办事处、处个乡(镇),142个社区,人口101万,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所,其中北关区5所,文峰区6所,殷都区6所,龙安区6所,高新技术开发区2所(详细布局见附表)。
(四)设置标准与审批程序。
1、设置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不超过50张;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原则上不设病床,可设置1-3张观察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2、审批程序。按照“市规划、区设置,市注册、区管理”的规定:
(1)拟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单位和个人提交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2)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申请;
(3)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社区社区卫生服务设置批准书》;
(4)举办单位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进行建设;
(5)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现场考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工作目标
---2006年试点起步。各区选择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树立典型,积累经验;
---2007年全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市区7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门诊部、诊所等具有社区卫生服务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2008年市区90%以上的街道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基本建成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50%以上的区达到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标准;
---2009年全市所有的区均要建成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体系完善、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局面。
四、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的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建立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区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部门联动。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需要人事、编办、发改委、民政、财政、劳动保障、人口计生、药监、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参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安阳实际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市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卫生部下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市财政部门要结合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总体规划,逐年增加本级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投入,尤其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必需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补助等专项资;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租赁、修缮、必须设备购置、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经财政部门核定实行定额补助,也可以试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具体补助政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通过调研提出。财政部门 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口、服务项目和数量、质量及相关成本核定预防保健等社区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2007年,对于各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单位,按覆盖人口每人不低于2。5-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待省财政确定补助标准出台后按省规定执行,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各级政府要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用于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等项目。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市编办按省编办制订的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负责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
——市发改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优惠政策,在医保定点机构审定、医保待遇支付等方面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
(1) 经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凡符合医保定点机构标准的优先确定为医保定点机构;
(2)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起付线,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3)试行社区“首诊制”,建立城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
(4)把符合规定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市民政局要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支持其发展。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市建委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并依法加强监督;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市药监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附件:安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表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