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且四室分开,相结独立,分区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
二、人员配备:按所辖人口的1.5-2‰配备,其中应有1名能用中医知识防治疾病的乡村医生。所有从业人员应具备执业资格。
三、基础设施:山区、人口在1500以下的行政村,占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平原地区、人口在1500以上的行政村,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砖混结构,隔间到顶,上有平顶或天花板,下有地砖或水泥地面,四室墙壁贴瓷砖,高度不低于1.5米。有供水设施(自来水或电动压水井);有男女各一个蹲位的双瓮漏斗式厕所或三格化粪池式厕所;有焚烧炉处理医疗垃圾或由乡镇卫生院集中处理;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栏。
四、基本设备:
(一)诊断室:诊断床1张,诊察桌椅2套,资料柜1个,有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数量满足需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
(二)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台、物品柜(药品)各1个,有消毒盛器、有盖方盘、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紫外线灯、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另有一套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三)观察室(健康教育室):观察床2-4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陪护椅、输液架),被服按观察床数量1:2配套,有基本健康教育设备(电视、VCD)1套。
(四)药房: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1个。
(五)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配有高压消毒容器,电话,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及取暖设施。
五、药品:严格执行《河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
《目录》内药品西药160种以上,中药或中成药60种以上。
六、管理规范:
(一)主要制度。规章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明确,登记记录完整,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布上墙。
1、 村卫生所(室)工作人员职责
2、医疗工作制度、处方制度
3、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5、消毒、隔离制度
6、药品管理制度
7、财务管理制度
8、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9、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10、考勤制度
(二)有诊疗技术规范与医疗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医疗操作程序规范。
(三)财务管理。基本台账齐全,记录真实,管理规范,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