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 200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文 [2008] 158 号)的文件精神,2009 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今年所有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考生个人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8 年 12月 17 日 至 2009年1月7日,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hhrdc。com 或 http://www.med126.com/rencai/ )报名。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需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包括临时用工)。
(二)参加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普通全日制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三)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中专或大专学历;
(四)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的中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的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2年;
3、取得相应的本科或硕士学位。
(五)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的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有关政策
1、今年开始,报考护理技术士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普通全日制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2、2009年普通全日制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学校统一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审核。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者,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9、10、16、17日。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者,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9、10日。
五、具体时间安排
1、2008年12月17日——2009年1月7日考生网上报名。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2、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7日前考生到所在单位人事科审查资格。
3、2009年1月8日——2009年1月10日三区、市直各单位及个体医疗机构到市卫生局人事科确认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4、2009年1月14日前两县卫生局、鹤煤集团公司、市一院到市卫生局审查资格结束,信息确认完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按照单位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厂矿、个体医疗机构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地或核发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考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17日——2008年1月7日
单位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7日或按单位要求时间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月7日——2009年1月10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09年4月10日——2009年5月8日
考试时间: 1、采用人机对话(机考)者:2009年5月9、10、16、17日
2、采用纸笔方式考试者:2009年5月9、10日
3、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网上查询成绩: 考后2个月内。
领取成绩单: 1、 以单位报名的考生考后3个月与单位人事科联系。
2、 以厂矿、个体诊所(个人)报名的考生,考后3个月与报名时的卫生局人事科联系或与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3333938。
资格证办理: 1、 以单位报名的考生资格证办理由单位人事科负责。
2、 以厂矿、个体诊所(个人)报名的考生,资格证由个人到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办理,联系电话:3337620。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
护士执业证的办理:参加护理专业士级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需到市卫生局医教科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护士注册,联系电话:3321030。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
(二)单位注意事项:
1、厂矿卫生所及个体诊所考生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于2009年1月8日至1月10日到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确认。
2、三区卫生局、市直各单位以及民营医疗机构请务必在2009年1月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于2009年1月8日至10日到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查以及网上报名确认。
3、各报名点必须在2009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以及网上报名确认工作,并为每名考生打印报名考试确认单,让考生报名确认后,于2009年1月14日前带相关资料到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复查。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历史考生报名需提交材料
1、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的复印件
(二)报考初级(士)需提交材料
1、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5、厂矿卫生所、个体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考初级(师)需提交材料
1、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6、厂矿卫生所、个体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考中级资格需提交材料
1、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聘任证原件、复印件
5、报考专业代码在026至089及114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城市二三级医院报考专业代码026-083、114的考生需提供《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工作情况鉴定表》
6、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7、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代码026)、社区护理(专业代码097)专业类别的考生,需从社区报考并提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8、厂矿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1.考生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所有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
八、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报名时间短、任务重,又有部分政策调整,且此项工作涉及考生个人利益。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安排,抓紧落实。
2、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由于实行网上报名,各单位要大力宣传考试政策和报名方法,让考生了解今年报考政策,顺利完成考试报名工作。
3、严格报名时间。由于今年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资料都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进行,一旦网络服务器关闭,任何人都无法解决,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市卫生局规定时间组织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完成网上确认工作。
4、各县区、各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做好报考服务工作。
鹤壁市卫生局
200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