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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开展2011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2013/7/26 字体:
武卫办〔2011〕184号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了全面掌握各区、各单位2011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促进我市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的整体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各区卫生局以及有关单位2011年度的卫生法制监督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考核定于12月1日至12月6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核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一)市卫生局组织两个考核小组,在江南片与江北片同时进行。
(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为主。
三、考核标准
依据市卫生局2011年全市卫生法制监督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其它有关文件确定,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对各区卫生局的年终考核组,江南片、江北片分别由市卫生局法监处负责人带队,与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区卫生监督所的考核同时进行。
(二)各区卫生局应按照考核标准,准备相关迎检资料以及2011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总结。
(三)考核期间,考核组应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四)考核组应于12月8日前完成考核情况小结,内容包括被考核单位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被考核单位下一步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五)按市卫生局对各区卫生局的考核成绩占30%、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区卫生监督所的考核成绩占20%、对各区卫生监督五个单项考核成绩各占10%的计算方法,计算得分作为各区2011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成绩。
(六)市卫生监督所的年终考核工作,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1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考核时间表
   2.2011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考核标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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