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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开展2012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综合考评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2013/7/26 字体:




                                          武卫办〔2012〕227号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为了全面掌握各区、各单位2012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促进我市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的整体发展,根据《武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武卫〔2012〕179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全市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综合考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10日至21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一)市卫生局组织三个考核小组同时进行。

(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为主。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按《武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武卫〔2012〕179号)中拟定的标准进行。

(二)按《武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武卫〔2012〕185号)抽查各区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自评分情况。

(三)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督导检查的通知》(武卫办〔2012〕221号)检查各区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和抽检工作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按照考评标准,做好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迎检资料准备。

(二)考评期间,考核组应认真对照考评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保证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严肃和实效性。

(三)各考评核组应于12月25日前完成考评情况小结,内容包括被考单位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评分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被考评单位下一步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附件:武汉市2012年度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综合考评分组安

排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下载:武卫办〔2012〕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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