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办〔2011〕80号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函〔2011〕3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根据水质监测点设置、监测指标频率、水性疾病监测以及饮用水卫生监管的有关要求,统一部署,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我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并按《通知》规定的职责、时限和形式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点击打开或下载:鄂卫函〔2011〕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