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牢记宗旨,诚实守信,恪守医德,依法行政,文明行医,廉洁执业;
2、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践行“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卫生核心价值观,崇尚医学精神,崇尚德技双馨;
3、树立行业新风,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4、文明礼貌,文雅温馨,规范着装,佩证上岗,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不推诿、训斥、刁难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不自立项目收费,不分解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落实院务公开和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
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7、坚守公务人员和医师职业道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
器械促销;
8、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