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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卫生技术(护理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十堰卫生网 更新:2013/7/26 字体: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开展2012年度卫生技术(护理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领导

2012年度十堰市卫生技术(护理专业)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卫生技术(十堰)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职改办)负责测试的具体组织及日常工作。

二、测试对象

拟申报参加2012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护理专业副高级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人员,均应参加2012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测试期间,因参加我省援外、援藏、援疆医疗工作队而不能到场测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卫生、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批准,可免于测试。

三、测试内容和方式

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卫生技术护理专业工作应该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卫生技术个人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测试方法:晋升副主任护师水平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测试题型为客观题(选择题),参试人员根据计算机提供的病例资料及相关知识给予判断或选择。测试时间120分钟。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现有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以及从事工作岗位性质等情况,在《十堰市卫生技术(护理专业)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合适的专业报考。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hbsyrss。gov。cn)或十堰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市直(城区)报考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县市经当地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到市人社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交费处缴费,然后将报名表送交市人社局六楼人事考试院培训科(605室)进行报名确认。县市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也可将报名表及报考费交由当地人社职改部门,由当地人社职改部门统一到十堰人事考试院培训科进行缴费并确认。咨询电话:8650723。

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实际岗位、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不一致者,评委会将不予评审。

五、相关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二)报名确认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24日至5月30日,考生登录十堰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2012年6月2日— 6月4日,各专业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十堰城区)详见各考生准考证。

六、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验证,十堰卫生高评办下发。合格证书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考生原取得的2010年度、2011年度省卫生系列高评委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参加2012年度职称评审仍然有效。

七、测试费用

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的100元/人标准收取。

附:《十堰市卫生技术(护理专业)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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