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整充实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印发〈郧西县公开选拔聘用乡镇卫生院院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卫[2010]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内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副院长。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的职位、职数
竞聘职位5名,由县卫生局在竞聘上的人员中统一调配任用。
二、竞聘范围
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凡符合公开竞聘资格条件、适合从事卫生院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实绩突出,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维护大局,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应具备如下资格:
1、郧西县乡镇卫生院在岗在册工作人员;
2、年龄在40岁以下,从事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的医学类专业人员,并在医院担任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执业资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无受党纪、政纪、刑事处罚的记录,无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问题。
计算年龄和工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日。
四、公开竞聘的方法与步骤
1、组织报名。(3月28日--4月3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质证、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填写《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设在县卫生局人教股,电话:0719-6226913。
2、资格审查。(4月4日—4月5日)
县卫生局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竞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竞聘条件者,随时取消其竞聘或聘任资格。
3、面试。(4月9日,如遇重大活动顺延)
由县卫生局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竞职演讲(脱稿)、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竞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组成,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并按选拔人数1:2的比例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被考察人选,由县卫生局组织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成绩占总成绩3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
5、讨论决定。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县卫生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任用人选和调配。
6、结果公示。对县卫生局党委会议决定的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办理聘任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8、试用期考核。经公开选拔聘任的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职务的,可以续聘;对试用期间不能胜任的人员酌情调整工作岗位;试用期间违反党政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或财经纪律的,一律免除试用期行政职务,不予聘任。
9、考察合格,但因受职数限制未被任用的人选,作为后备干部人选,今后出现空缺职位时优先考核任用。
五、纪律和监督
县纪委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公开竞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保守机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竞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竞聘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严禁搞非组织活动,发现任何有违公开竞聘工作纪律要求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公开竞聘工作全程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公开竞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组织领导
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并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实施。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卫生局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燕任组长,党委书记王定福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美波,副局长王勇、汪传琦、何义勇,工会主席张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人教股,张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副院长报名表.pdf(Word版请在卫生群共享下载)
郧西县卫生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