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医疗卫生专项规划方案公示
规划范围
本次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为《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以及遥墙片区、唐王片区用地,具体范围: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规划的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遥墙机场,面积约132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三个阶段:近期为2008年-2010年,远期为2011年-2020年,远景为2020年后。
规划内容
从现行医疗卫生体系模式转变和居民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趋势出发,合理配置卫生医疗资源。引入医疗卫生设施分区的概念,设置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重叠或遗漏。建立符合济南市“卫生强市”要求的、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规划内容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分析研究医疗卫生设施发展框架与模式和各项设施需求总量;二是深化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点规划;三是对已编制控制性规划中的医疗卫生用地进行梳理和完善。
中心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模预测
1. 千人指标: 中心城区规划2010年每千人医疗床位约7张,2020年每千人医疗床位约8张,远景千人医疗床位不低于8张。规划2010年每千人卫技人员数约10.50人,2020年每千人卫技人员数约12人,远景每千人卫技人员数不低于12人。规划2010年每千人执业医师数约5.73人,2020年每千人执业医师数约6.55人,远景每千人执业医师数不低于6.55人。
2. 总量预测: 根据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指标,2010年中心城区共需医疗床位2.38万张,其中医院床位2.19万张。2020年中心城区共需医疗床位3.50万张,医院床位3.23万张。远景共需医疗床位4.96万张,医院床位4.46万张。
3. 医疗床位数分配: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它医疗机构的规划床位比例为:62:8:22:6:2。
各类医疗机构床位分配一览表 (单位:万张)
综合 医院 | 中医院 | 专科 医院 | 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 | 其它卫生服务 机构 | 合计 | |
2010年 | 1.50 | 0.21 | 0.48 | 0.14 | 0.05 | 2.38 |
2020年 | 2.17 | 0.30 | 0.76 | 0.20 | 0.07 | 3.50 |
远景 | 2.97 | 0.45 | 1.04 | 0.40 | 0.10 | 4.96 |
4. 医疗卫生设施空间配置
至2020年,规划医院77个,规划医疗床位数3.50万张,包括综合医院40个,床位数21799张;专科医院30个,床位数7557张;中医院7个,床位数3000张。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5个,床位数 2000 张;其它卫生服务机构床位数700张。
规划结合中心城控制性规划中大沙河分区、腊山河分区、旧城分区、大辛河分区、巨野河分区进行医疗设施配置。具体配置如下:
医疗分区医疗机构规划分布一览表 (单位:个)
地区 医疗机构 | 大沙河 医疗分区 | 腊山河 医疗分区 | 旧城 医疗分区 | 大辛河医 疗分区 | 巨野河医疗分区 | 合计 | |
医 院 | 综合医院 | 4 | 8 | 16 | 5 | 7 | 40 |
中医院 | 1 | 0 | 4 | 2 | 0 | 7 | |
专科医院 | 0 | 4 | 20 | 5 | 1 | 30 | |
小计 | 5 | 12 | 40 | 12 | 8 | 77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 | 16 | 60 | 29 | 25 | 145 |
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1.规划医院建设用地与建筑面积指标
规划医院用地与建筑指标一览表
类型 | 床位数 (床) | 建筑面积指标 | 建设用地指标 | ||
单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床位)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单位用地面积 (平方米/床位)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综合医院 | 200 | 80 | 16000 | 125 | 25000 |
300 | 24000 | 37500 | |||
400 | 83 | 33200 | 126 | 50400 | |
500 | 41500 | 124 | 62000 | ||
600 | 86 | 51600 | 74400 | ||
700 | 60200 | 86800 | |||
800 | 88 | 70400 | 99200 | ||
900 | 79200 | 122 | 109800 | ||
1000 | 90 | 90000 | 120 | 120000 |
注: ①中医院与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参考综合医院指标。②综合医院为预防保健用房的面积,应按编制的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20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2的标准另行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 ③医疗卫生建筑涉及文物及历史建筑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医院布点必须重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置一定的防护隔离带,特别是传染病区与居民的隔离绿带不得小于30米。
2.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用地与建筑面积指标
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与建筑指标一览表
类型 | 服务人口 (万人) | 容积率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A | 3~5 | 1.0~1.2 | 1167 | 1400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病床的,按每床不超过30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 |
B | 5~7 | 1.0~1.2 | 1417 | 1700 | |
C | 7~10 | 1.0~1.2 | 1667 | 2000 |
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点规划
1.综合医院布点规划
现状中心城区2007年大型综合医院共32所,实有床位数(部队医院除外)11960张。其中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千佛山医院、齐鲁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等三级综合医院10所、二级医院22所。
中心城区规划综合医院40所,保留、扩建山东省立医院、千佛山医院等17所现状综合医院,规划新建综合医院23所。其中,大沙河医疗分区规划扩建长清区人民医院,在平安片区、文昌片区及大学科技园片区新建综合医院各1所。腊山河医疗分区规划保留一零六医院,改建济西铁路医院,在美里湖片区、腊山片区新建综合医院各1所,在张庄片区、党家片区新建综合医院各2所。旧城医疗分区规划保留济南军区总医院、四五六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山东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警官总医院综合医院共8所,扩建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山大齐鲁医院、济南中心医院、千佛山医院综合医院4所,在黄台片区、王官庄片区、七贤片区及九曲片区新建综合医院各1所。大辛河医疗分区规划扩建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盛福庄片区、贤文片区、雪山片区及双井片区新建综合医院各1所。巨野河医疗分区规划迁建济钢总医院郭矿分院,在郭店片区、章锦片区、彩石片区及唐王片区新建综合医院各1所,在遥墙片区新建综合医院2所。
2. 中医院布点规划
现状2007年中心城区有中医院6所,实有床位数1398张。其中,较大规模的中医院有济南市中医院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其他中医院包括长清区中医院、历城区中医院以及民营中医院等。
中心城区规划中医院8所,其中保留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2所现状中医院,规划扩建、改建和迁建中医院6所。其中,大沙河医疗分区规划扩建长清区中医院。旧城医疗分区现规划保留现状市中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原山东医药大学进行改建为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分院,扩建历城区中医院。大辛河医疗分区规划保留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在汉峪片区新建中医院1所。
3.专科医院布点规划
现状2007年中心城区共有专科医院20所,实有床位数3433张。其中济南市儿童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等9所医院床位数在100张规模以上,其他专科医院规模较小。
中心城区规划专科医院30所,其中保留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皮肤病医院、济南儿童医院等23所,新建、扩建7所。其中,腊山河医疗分区规划保留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皮肤病医院、济南精神病医院、济南市麻风病医院4所专科医院。旧城医疗分区规划保留山东省肿瘤医院东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黄河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济南儿童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济南市口腔医院、山东省电力医院、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精神病医院、山东荣军医院、东方男科医院、山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施而明眼科医院等16所专科医院。在商埠片区规划改建现状济南市传染病医院为五官科医院,在古城片区规划改建现状济南医院为济南市老年康复医院,在英雄山片区扩建红十字会医院。大辛河医疗分区规划保留济南保法肿瘤医院和山东省武警医院。在科技城片区扩建济南齐鲁花园医院,在长岭山片区规划建设山东省胸科医院,在汉峪片区规划建设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巨野河医疗分区规划专科医院1所,在孙村片区规划新建1所专科医院。
4.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点规划
现状2007年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127家(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有医疗床位数74张。基本完成了以城市街道为单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中心城区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5个,医疗床位 2000 张。其中,大沙河医疗分区规划保留现状文昌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崮云湖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2个,规划新设13个。腊山河医疗分区规划保留现状吴家堡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张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4个,规划新设12个。旧城医疗分区规划保留匡山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西市场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千佛山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45个,规划新设15个。大辛河医疗分区规划保留东风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姚家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甸柳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3个,规划新设26个。巨野河医疗分区规划新设25个。
中心城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布点规划
1.应急救治网络体系
2007年济南市现状“120”急救网络,已建立由1个指挥中心、1个市急救中心,11个急救分中心、2个急救站组成的急救网络。
规划保留济南市现状“120”急救中心调度指挥部,依托济南市中心医院布置一处市急救中心,按城市急救服务半径分布于中心城区内,与医疗分区相协调的原则,除旧城医疗分区外,各分区设置4~6个急救分中心,总计规划30个急救分中心,3个急救站。
其中,大沙河医疗分区规划3个急救分中心,1个急救站;腊山河医疗分区规划6个急救分中心;旧城医疗分区规划9个急救分中心;大辛河医疗分区规划6个急救分中心;巨野河医疗分区规划6个急救分中心,2个急救站。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7年中心城区现有省、市、区级现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个、区级6个。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市级和区级单位,因建筑规模较小,规划原址予以保留,并适当扩建,达到标准建设要求。
3.妇幼保健
2007年中心城区现状妇幼保健院(站、所)有7家,包括山东省妇幼保健所、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以及槐荫区、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和历城区5个区级妇幼保健站。
规划以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原址保留槐荫区妇幼保健站、市中区妇幼保健站、天桥区妇幼保健站、历下区妇幼保健站、历城区妇幼保健站,有条件的可扩建。在长清区新建妇幼保健站。
4.血液中心
保留现状的山东省血液中心、济南市中心血站。
发展对策与保障措施
1.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发展非公有医疗卫生服务,适度、合理发展非基本医疗和特需服务,建立功能互补、分工合理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用市场手段,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市场竞争,鼓励现有公立医疗机构迁移,或由民资、外资举办高水平综合医疗机构和高精尖专科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在城郊结合部及城市新区、农村办医。
2.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方针,选择部分已有的公立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地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法人、自然人以购买、参股等方式参与改革。
积极引导社会民营资本建设新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专科医院,原则上“谁出资,谁所有,谁受益”。
3.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
通过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公众的健康素质,降低患病率,减轻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压力。
4.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通过扩建、合并、撤销等方式对旧城区现有的小型综合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重新整合,转变为社区服务中心。
对业务量严重不足,利用效率低的医疗机构,也可逐步向护理院、老年病院、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转变。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
将现有的乡镇卫生院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换其职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纳入城市住宅公建配套项目建设,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要求。城市新开发与旧城更新地区,应按照规划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地与建设规模。
5. 加强环境保护措施
以建设环境友好社会为目标,注重医疗卫生机构的绿化美化工作,根据建设管理条例,做好相应的卫生防护隔离,加强环境保护,对医疗垃圾通过集中深埋、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水和有毒气体也需要妥善处理,并达到排放标准。
济南市医疗卫生专项规划方案公示采取报纸、网络两种方式进行,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或发送信件、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意见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26日,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网址:WWW.JNWS.GOV.CN WWW.JNUP.GOV.CN
济南市卫生局
意见受理电话:66601712电子邮箱:jnswsj109@jn。gov。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11楼A区。邮编:250102
济南市规划局
意见受理电话:66605351电子邮箱:sanwents@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6楼F区。 邮编:250102
济南市医疗卫生设施布点规划图
济南市综合医院布点规划图
济南市中医院及专科医院布点规划图
济南市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图
济南市急救网络布点规划图
济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点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