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统一安排,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职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9日至10日进行。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7日。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进入考生网上报名入口,按提示步骤操作。考区必须选择山东(卫生),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不能上传的,确认时现场采集)、对填写后的《2009年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自行打印。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持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照相及信息确认等事宜。2009年在校毕业生必须由学校集体组织现场确认事宜,请考生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具体要求是: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9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
2、现场确认地址为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明湖西路西首,市卫生局旧址108室)。
3、必须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09年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毕业证与身份证姓名要一致);
(4)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5)外省学校毕业考生需提交人事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6)2008年参加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持考试成绩单(2008年10月份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领取成绩单)原件报考相关科目。
为避免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变化给您带来不便,前来办理现场确认业务之前,请登陆济南卫生人才网(www.jnhhr。cn网站)查询有关提示。
三、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办发[2008]94号)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86102706
济南市卫生局医政处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