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整修和基本设备配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卫规财发[2008]9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为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完成任务,切实改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4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整修和基本设备配置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厅
山东省财政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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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整修和基本设备配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