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卫科教[2012]13号
枣庄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卫生报刊社基层人员省级继教项目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经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2013年山东卫生报刊社按照《关于开展山东卫生报刊社基层卫生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办[2006]5号)和《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举办基层卫生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并在原有10学科培训内容的基础上,全面介绍第四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供广大基层学员学习。现将该项目2013年学员报名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区(市)及以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各级护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仍分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护理、管理、公卫、医技、全科、中医等10个专业开展,由相关学科的省内外知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围绕基层需求,提供具有“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三性”(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特点的培训教材,辅以省卫生厅公布的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第四批20项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及相关教材。
三、培训形式
具备上网条件的学员,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报名参加学习。全年分为12次月度考试和两次半年统考。学员同时免费浏览由报刊社编辑出版的《山东卫生》、《山东医药》和《家庭健康》等每月共8期杂志的主要内容,涉及卫生政策、工作动态、省内外医技学术进展、医学科普知识等。
为进一步规范刊授学习的模式,服务好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员,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3年,现刊授载体《山东卫生·科技教育》将以《山东医药·科技教育》的形式公开出版发行,中国标准刊号为:ISSN1002-266X CN37-1156/R。《山东医药》杂志是由山东省卫生厅主办、山东卫生报刊社编辑出版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1957年创刊,系中国生物医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美国《化学文摘》(CA)来源期刊。《山东医药·科技教育》杂志全年12期,每月15日出版,设置科教工作指导、基层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三大版块。学员在学习《山东医药·科技教育》杂志所刊登教材的基础上,辅以专家视频教学等形式的学习。学习由12次月度考试、两次半年统考、集中辅导和专题巡回讲座组成。集中辅导由山东卫生报刊社以教师讲授或与音像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视频、巡回讲座等内容由各区(市)、各单位培训站从山东卫生报刊网(www.sdwsbks。com)下载,并组织集中学习和考核。
四、学员报名及学籍管理
学员的报名资料信息由各区(市)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在山东卫生报刊网站下载“标准报名登记表”统一录入,校验合格后汇总报送市卫生局科教科,如有信息填报错误后果自负。山东卫生报刊社将所有学员的学籍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
五、考试考核与学分授予
学员全年考核、考试合格可获I类学分12分。学分每半年授予一次,半年考试合格者授予I类学分6分。我市可根据《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意见》,对参加我省第四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学习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配发适当Ⅱ类学分。
各区(市)、各单位负责学员月度的阅卷,并将成绩及时报送市局科教科,市局负责半年统考及成绩的统计。
六、费用
报名培训费每人60.00元。
七、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报名的学员,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12月21日,具体方法请浏览山东卫生报刊网(www.sdwsbks。com);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员报名工作从接到通知之日开始。各区(市)、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2月21日前将报名情况(电子版)及全部报名费送交市卫生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八、 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培训项目是我省落实《关于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的意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要求的重要措施。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大力推进“卫生强基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层继续医学教育和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和计划,积极组织项目报名工作。
(二)明确责任,提高项目覆盖率。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发动、登记造册、学籍管理和费用收取等事项,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满足学员网上报名参加学习的需要,山东卫生报刊社专门制作了学员操作教程和管理操作教程,各区(市)、各单位要及时下载学习,认真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在各种继续医学教育形式中优先向广大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推荐本项目培训,要进一步提高覆盖率,扩大受教育面,做到“应学尽学”。要用好用活该项目,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并做好学员组织发动工作,进一步满足广大基层卫生工作者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学习适宜技术、提高自身技能素质的迫切需要。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并以此作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对培训效果和效益进行评价。山东卫生报刊社作为项目举办单位,将邀请省卫生厅有关领导和专家定期对各市推广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总结推广经验。市卫生局将定期对各区(市)项目开展情况、推广效果和效益进行评估。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本继教项目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报名发动、组织考核和学分审核登记工作,落实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年度考核、聘任、晋升和执业再注册“四挂钩”的政策。
联 系 人:韩建春
联系电话:3321715
枣庄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