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安委会《泰安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泰安发〔2012〕12 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了《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一二年五月五日
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2012年是全面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开展“市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完善长效机制等重点目标任务,面向基层,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全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活动月期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都要悬挂与活动主题相关条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充分利用展板、公示栏、楼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预防、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发放宣传材料,营造活动气氛。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树立三种意识( 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提升三种能力(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
(二)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进一步建立完善“岗位日查、科室周查、单位月查”的隐患自查机制。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在人员密集的医院门诊、病房,学校等重点场所,对消防设施器材、高压容器、电梯、放射源、毒麻药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部位和设备,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全面普查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安全无死角。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单位达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国家确定6月份第一周(6月4日-6月10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单位职工对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举一反三,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五)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活动
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自学和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等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重点加强高危部门和一线员工特别是新入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宣教活动
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领导决策层到基层员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定在6月18日至24日。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实救援装备和力量,增强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在人员密集场所,结合重点岗位实际,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应急管理水平和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八)积极参加省、市安监局组织的各类活动
1、按照市安监局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设置展板,宣传安全知识。
2、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征集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作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突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形式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篆刻等。各单位要积极准备,于5月25日前将作品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市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第二次重点行动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与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善于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活动信息。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6月3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联系人:刘春燕,联系电话:6991965;邮箱:t2008ab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