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为确保2012年度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我局与各县(市、区)卫生局签定的《201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改革任务责任状》及《关于印发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泰卫发[2012]19号)要求,制定了《2012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医改重点工作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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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