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局,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局直有关单位:
“两好一满意”活动开展以来,各市(区)、各单位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载体,巩固活动成果,在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质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评选表彰一批“两好一满意”示范集体和示范标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㈠评选范围
1.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集体: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内设机构(科、室、所)中产生。
2.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标兵:从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产生。
㈡评选名额
示范集体10个;示范标兵50名。
二、评选条件
㈠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集体条件
1.高度重视“两好一满意”活动,认真实施领导责任制,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上认识到位、组织得力、开展有序,能够做到全员参与、督导有力,制度措施完善。
2.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不断强化措施,丰富活动内涵;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成效,扩大活动影响力;全力做好“四查四落实”工作,查找问题深入细致,整改问题扎实有效,采取的措施具有创新性、适用性,在活动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3.能够找准群众切实需求,推出惠民利民举措,服务环境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达到了群众零投诉和医患零纠纷。
㈡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标兵条件
1.积极参与“两好一满意”活动,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强。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实践,精通本职业务。创新意识强,工作思路新,重点难点工作有新突破,群众威信高。
3.依法执业,文明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无群众投诉和医患纠纷,受到监管部门和服务对象的广泛赞誉。
4.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协作共事,乐于助人,勇挑重担。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在纠风工作中走在前列。
优先考虑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不超过示范标兵总数的10%。
三、有关要求
各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同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原则,自下而上,严格按条件进行推荐。推荐的示范集体和示范标兵要填写《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集体申报表》和《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标兵申报表》(见附件2、3)。呈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重点突出。示范集体事迹材料限2000字以内、示范标兵事迹材料限1500字以内(一律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并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政工科(联系电话:5300009,电子邮箱:whwszg1203@163。com)。
附 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 件2: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集体申报表
附件3: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标兵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 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示范集体 | 示范标兵 |
荣成市 | 1 | 6 |
文登市 | 1 | 6 |
乳山市 | 1 | 6 |
环翠区 | 1 | 4 |
高区 |
| 1 |
经区 |
| 1 |
工业新区 |
| 1 |
市直单位 | 6 | 25 |
合 计 | 10 | 50 |
附件2:
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集体申报表
集体名称 |
| 负责人 |
|
职工人数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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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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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 章) | ||
市(区) 卫生局 意见 |
年 月 日(盖 章) | ||
市卫生局 意见 |
年 月 日(盖 章) |
注:先进事迹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可加附页
附件3:
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标兵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
职务或职称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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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科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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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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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 章) | |||||||
市(区) 卫生局 意见 |
年 月 日(盖 章) | |||||||
市卫生局 意见 |
年 月 日(盖 章) | |||||||
注:先进事迹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可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