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
日卫监控发〔2009〕3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医疗卫生机构:
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多,食品上市量大,集体就餐增加,极易引发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安全和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搞好技术培训和演练,从人员、物资、设备等方面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节日不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无食品卫生安全、职业卫生安全事件。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当前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特别是近期北京、山西以及我省先后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甚至出现死亡病例,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报告网络畅通,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坚决杜绝疫情漏报现象发生,紧急情况要随时报告。要高度警惕,注意群体性、苗头性问题,严格执行疫情管理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公布疫情信息。各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对上报的传染病信息及时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并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加大预检分诊工作力度,确保传染病的早发现。要严格执行医护工作规程,落实医疗救治各项措施,积极救治各类传染病人。各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搞好医务人员和流调人员的个人防护,全面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以餐饮业、学校(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为重点,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执法责任制,强化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排查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要高度重视“年夜饭”监管,实行备案制度,加大对大中型宾馆、饭店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要以卫生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为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将卫生监督执法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正确引导大众健康消费。
要以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有粉尘、放射性物质及有毒有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为重点,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确保各用人单位落实操作规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要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规范职业健康监护,督促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完备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有效防范群体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广造舆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报道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要围绕工作重点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及时公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公开曝光,正确引导消费,发挥警示作用;对好的典型要正面报道,提高企业自主守法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情况报告,强化应急准备。各级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定员、定岗、定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全面、准确。1月26日-1月31日春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当天的传染病信息、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情况于每日下午3:30前报市卫生局值班室(传真:8782803)。各区县、各单位要对照市卫生局修订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总预案及各单项预案》,针对节日期间的特点,细化方案,加强技术培训和演练,抓好“人员、技术、物资”三落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被动或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 卫生监督 通知
送:省卫生厅,市政府
日照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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