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卫生局文件
日卫发〔2010〕11号
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工作
创新奖(金点子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照市机关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日办字〔2009〕25号)精神,更好地调动全市卫生系统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卫生工作创新奖(金点子奖)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立足营造创新氛围、增强创新意识、鼓励创新实践,推动卫生工作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卫生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为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创新性、服务性、示范性、时效性和可持续性并重。
(二)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
(三)坚持不报不立,鼓励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三、评选范围
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各单位具有创新性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卫生工作,可以参加创新奖评选。
广大干部职工就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树立良好卫生行业形象的意见或建议,被上级领导采纳,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可以参加金点子奖评选。
四、评选条件
参加全市卫生工作创新奖和金点子奖评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卫生工作的要求,得到社会、群众的认可,能扩大卫生的影响,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二)紧紧围绕医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探索实践,具有创造性和开拓性,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属于比较前沿的实践探索成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卫生系统或更大范围具有学习、借鉴和推广意义。
(三)得到市、区县领导同志批示肯定,或被省、市、区县以文件形式转发推广,或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卫生系统内部刊物登载、播发,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介绍。
五、评选数量
创新奖评选10项,金点子奖评选10项。
六、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区县卫生局可以先组织初评,评出最优的工作项目或活动,即日起至7月20,统一报市卫生局办公室。申报单位(个人)填写《**年度卫生工作创新奖(金点子奖)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录像视频专题片等的请一并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
rzws123@163。com)。《申报表》要真实、准确,创新成果简介在1000字以内。自2011年起,各区县、各单位要于每年9月底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盖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初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各单位申报的创新成果中,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初步名单。
(三)评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通过采取单位汇报、观看幻灯片等形式,对经初审确定的名单,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评审意见后报活动领导小组。
(四)确定。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分数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获奖项目。
七、表彰奖励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卫生局予以通报表彰。对荣获创新奖的项目单位,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计分,并择优推荐参加市委、市政府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对荣获金点子奖的项目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八、工作要求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创新奖(金点子奖)的组织评选工作,注重工作成果的总结和积累,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报送有关材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日照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工作 创新奖 通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