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卫生局文件
日卫党发〔2009〕2号
2009年度市直卫生系统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意见
2009年市直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卫生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卫生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卫生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以学习教育为载体,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集中宣讲、个人自学等形式,大力弘扬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卫生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充实学习内容。结合上级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国际国内形势,加强经常性的国情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适时举行形势报告会和时事政策辅导。
2.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党纪政纪、卫生政策法规,抓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突出抓好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心理健康知识、礼仪礼貌知识、科技文化和法律知识等培训、讲座和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从卫生工作从事人体科学,专业性强、风险大、技术复杂、综合素质要求高的实际出发,把加强本职业务建设作为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来抓,从单位到科室层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使素质教育与业务学习从组织形式到具体内容都融为一体,相互渗透、互相促进,从而达到切实提高医疗技术,增强服务本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的目的。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实思想基础。要继续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行之有效的学习形式和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业务水平。年内,要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教师授课与学员互动相结合、培训教育与外出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卫生系统在职党员干部进行全方位的政治理论教育。完善、落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探索以学分考核促进理论学习,将学习考评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干部奖惩、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适应时代要求和发展需要,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
二、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抓手,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抓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关、政绩关,筑牢职业道德防线,努力把《纲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社会捐助、无偿献血、希望工程、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保护环境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
2.扎实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抓好卫生行风“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平安卫生”建设,严格执行关于降低医药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的“五项制度”,强化医德教育,努力为病人解除痛苦,减轻负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
大药品招标采购和政务院务公开力度,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收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等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定不移地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促进服务态度的不断改善和服务质量、社会满意率的提高。
3.进一步规范职业道德建设。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一满意”(满意在卫生)、“四规范”(规范检查、规范用药、规范收费、规范行为)教育,强化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规范。年初,在市直卫生系统开展行业文明用语征集评选推广活动,在广大医务工作者中培树起真情为民、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市直卫生系统内部营造出依法文明行医、依法行政、满意在卫生的良好氛围。
三、以文明创建活动为主线,打造卫生服务品牌
1.广泛开展“文明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市直卫生系统现有省级文明机关1处,市级文明单位4处,县级文明单位10处。已创建的单位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努力争创上一个层次的文明单位称号,未创建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修订完善岗位规范、职责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人
人参与文明单位的争创活动,力争实现年内新创2处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
2.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女等群众团体组织的作用,根据工作实际和青年特点,选好创建窗口,普遍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做到语言规范、文明行医、礼貌待患、着装整齐、标识清楚,开展各种学先创优活动,调动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打造本单位服务品牌。
3.深入开展送医下乡、帮扶结队等活动。结合城乡居民健康促进工程,5月上旬,市卫生局将组织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骨干及到乡镇、农村进行义诊宣传、送医下乡活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把扶贫帮困结对子当作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相应的计划,使每位科级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与帮扶的贫困户一对一的结成对子,切实做到把为民办实事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履行好医院、医务工作者的职责。
4.继续抓好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我为患者做什么”大讨论;开展一次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亲情服务活动;围绕病人“进、住、治、出”四个关键环节,完善一项全程化、人性化医疗服务项目),引导广大卫生工作者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为亲人,自觉为病人提供真心、贴心、优质的医疗服务。
5.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强体魄,促友谊,树新风”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情趣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多样的文体形式,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年内,将组织开展庆“七·一”大型文艺汇演,卫生系统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比赛和各种健身活动,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6.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讲普通话、带头使用规范字。市直卫生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省、市有关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精神,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规范化水平贯穿于医院的日常工作中,作为提高职工文化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育优秀医院文化的重要内容来抓,力争达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7.切实履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职责。按照《关于下达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日创城发[2008]35号)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日照市卫生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日卫发[2008]15号)文件精神,以“创文明城、树新行风”为主题,动员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文明素质和卫生文化品位,提升卫生系统整体文明程度,打造具有日照卫生特色的医疗服务品牌,展示医务工作者的文明风采。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为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要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具体班子专门抓,环环相扣、一抓到底,在卫生系统内形成层层有人管、逐级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一)完善工作制度。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立足实际,根据本单位上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2009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求有针对性、可操作而且便于操作,切忌照抄照搬以往的文件。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每年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二)注重培植典型。要及时发现总结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先进群体、先模人物,培树一批在全系统中有影响和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的提高。
(三)严格考核奖惩。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实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奖惩、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做到“两个文明”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于3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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