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卫妇社字〔2011〕10号
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典型宣传工作的意见》(卫办发〔2010〕87号)、《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1]523号)以及在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为进一步宣传医改实施成效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凝聚人心,振奋士气,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先争优,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经研究,我厅确定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㈠演讲比赛。组织和动员社区卫生工作者,通过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传播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展现居民健康“守门人”的风采,突出社区卫生工作者维护居民健康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㈡有奖征文。面向社区居民、社区卫生工作者和关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各界人士征文。通过介绍发生在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故事或感受,反映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和取得的成效等。
㈢摄影比赛。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的摄影作品。通过捕捉社区卫生服务场景,反映社区卫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和与社区居民的亲密关系等。
㈣知识竞赛。围绕深入学习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要求,在全省市、区(市、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层层组织开展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竞赛。通过组织社区卫生医务人员开展知识竞赛,反映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11年7-10月。
三、参赛方式和上报时间
㈠演讲比赛。各市卫生局组织初赛,并推荐1-2名参赛选
手参加全省演讲比赛决赛。2011年8月31日前,各市卫生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
㈡有奖征文和摄影比赛。各市组织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参赛。2011年8月1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参赛的征文作品、摄影作品和填写的参赛表格邮寄至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同时报送电子版。
㈢知识竞赛。各市卫生局组织初赛,并推荐1-2名参赛选手参加全省决赛。2011年9月31日前,各市卫生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
四、组织实施
㈠卫生厅负责活动的总体设计、安排和组织协调,以及活动总结和经验推广。
㈡各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相关活动,并以区(市、县)为单位推荐相关人员和参赛作品。
㈢卫生厅委托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具体承担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㈣鼓励社区卫生工作者、社区居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五、有关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卫生主题宣传活动,将其作为社区卫生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社区卫生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医改任务的重要抓手,明确各项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
㈡加强宣传,多方参与。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和社区卫生工作的宣传。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演讲比赛初赛的评审,增进了解,形成人
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㈢认真组织,及时总结。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相关活动,并于2011年11月1日前将本市本年度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活动的工作总结报我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联系人:聂雷、黄珊珊
联系电话:0531-67876147
山东省社区卫生协会联系人:孙元曦、孙苗苗
联系电话:0531-62352280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收。信封上注明“演讲比赛”、“有奖征文”或“摄影比赛”。
邮政编码:250014
电子邮箱:sdsqwsxh@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有奖征文”或“摄影比赛”)
附件:1.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2.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3.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4.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社区卫生 宣传活动 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印发
校 对:聂 雷 打 印:刘庆喜 共印30份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