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卫生局文件
日卫发〔2012〕20号
关于印发《日照市卫生系统
2012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日照市卫生系统2012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日照市卫生系统2012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全面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组织的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根据《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发〔2012〕11号),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植体系建设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突出抓好卫生依法行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化服务等重点工作,不断巩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文明城市建设新格局,争取在今年和明年中央文明办组织的文明指数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2014年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任务目标
(一)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根据市创城领导小组《日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和“卫生局要负责抓好医院、基层卫生所的宣传工作”的要求,负责落实好所辖区域的创城宣传工作,迅速在卫生系统营造起浓厚的创城工作氛围,进一步提升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城区卫生系统各单位,尤其是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各级文明单位,要利用会议、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长廊、单位网站、校园广播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礼仪,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青少年,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抵制不文明行为。各单位,尤其是窗口服务单位,要在门诊、服务大厅或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宣传标语、资料,要设置宣传板、宣传牌,在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公益性宣传标语。临街单位门前要摆放宣传刊板,刊板制作大方、整齐、规范,每个临街单位两块。同时,要加大网络和公益短信宣传。有网站的单位都要设立创建文明城市专题专栏,利用集中宣传和网络论坛,关注创城动态,掌握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心声,征集合理化建议。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卫生文化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强化人们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积极践行“日照市民文明守则”、日照市民行为规范“十不一带头”,努力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壮大卫生系统志愿者队伍,在扎实推进“卫生下乡”、“卫生进社区”和“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三关爱”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文明窗口”、“文明单位”、“日照好人”、“道德模范”等创树活动,以点带面,引导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进一步规范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结合 “三好一满意”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使崇尚和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三)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室内外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医疗、窗口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开展环境整治,加强单位安全防护,创造洁净、优雅的卫生秩序,让前来就医的患者和办事的群众感觉舒适、安全、有序。进一步优化卫生政务环境,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落实各项目标任务:1、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2、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建设,加强规范管理;3、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消毒制度落实,“六病”调离率达100%;4、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全面提高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5、逐步增加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加强新农合管理,积极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实现以城带乡联动发展;6、巩固卫生系统控烟成果,加强控烟管理,大力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7、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领导体质和工作机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工作。
有生活区的单位,要同时做好生活区的创城氛围营造、环境综合整治、居民素质提升等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所在街道、居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市场管理规范、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净化等工作,繁荣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文明社区创建。多个单位集中居住的生活区,要主动与相关单位协调,明确各自责任。
三、责任分工
详细分工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上旬)。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工作现状进行摸底调查,针对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量化指标,明确工作责任。既要立足当前,保质保量的完成今年测评工作任务,更要统筹兼顾,扎实做好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立足长远,毫不懈怠。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5月中旬-7月)。各区、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照任务目标和市创城办的标准要求,梳理工作思路,明确任务内容,划分责任分工,迅速安排落实。要对照各自分工,明确工作重点,认真搞好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切实抓好对实地考察点的督导调度。
(三)迎检提高阶段(2012年8月-10月)。市卫生局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限期进行整改,全面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表》,加强督导,搞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调查问卷和实地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调整充实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分工负责,指定专人具体抓落实。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迅速部署,全面发动,确保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任务分解表》,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创建责任,采取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定人员的办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人员,把承担的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创城网格化管理机制要求,与网格中的街道、社区(村)及辖区单位一起,积极主动开展好创城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创建和测评工作顺利进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请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确定1名联络人于5月7日前上报市卫生局(附件4)。同时,每周上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简报、信息);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0日前上报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市卫生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2012年度创城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市卫生局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市卫生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太华
副组长: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韩文彬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佘华亮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窦明滨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市干部保健局局长 郑成香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永宝
成 员: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宋 震
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王文军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王祥旭
市卫生局监控科科长 杨传志
市卫生局工会主席 马松亮
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 胡常全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刘清民
在局人事科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材料宣传、督导检查三个小组,分别由王文军、胡常全、刘清民同志负责。
附件2:
2012年度日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市卫生局指标任务分解表
测评类别 | 测评 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方法 | 责任 科室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Ⅰ-1 重 点 工 作 | Ⅱ-1 学雷锋活动 | 在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人事科 | 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各区卫生局、二级医疗机构 | 6月14日 |
Ⅱ-2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 |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下发文件对活动作出部署; 2)精心组织实施,通过道德教育、自查自纠、市民巡查、道德评议、选树典型、加强管理等工作环节,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3)发挥大众传媒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4)窗口行业无服务质量问题,公共场所无公德失范现象。 | 1)3)材料审核;2)材料审核、问卷调查;4)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 人事科、 医政科、 监控科 | |||
Ⅱ-3 讲文明树新风 | 1)在机关等基层单位,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 | 1)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工会 | |||
Ⅱ-4 志愿服务 | 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 材料审核 | 人事科 | |||
Ⅰ-3 公 共 秩 序 | Ⅱ-17 车站码头秩序 | 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人吸烟; | 实地考察 | 监控科 妇社科 | 市爱卫办、 市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各区卫生局 | |
Ⅰ-4 公 益 活 动 | Ⅱ-21 志愿服务社会宣传 | 2)公共场所、街道(乡镇)、社区(村)、楼院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3)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 | 2)实地考察 3)材料审核; | 人事科 | 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各区卫生局、二级医疗机构 | |
Ⅰ-5 公共 关系 | Ⅱ-29 窗口行业服务 | 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无服务质量问题。 | 实地考察 | 医政科 工会 | 6月14日 |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心理健康教育 | 1)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 2)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3)有工作队伍、有培训时间和人数。 | 1)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2)3)材料审核 | 市精神卫生中心 | 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