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个体医疗机构,厂矿企事业医务室:
现将我县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
(二)现场确认:我局医政科在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7日(周六、周日休息),进行我县辖区网上报名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
确认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毕业证书及报到证原件、复印件;3+2专科毕业生,需提交3年制中专毕业证或中专证明(需备注入学时间段及专业,并盖中专学校公章);
3.实习鉴定表原件(实习鉴定表在县人社局存放的,可由我局统一调取);
4.网上学历查询证明(由考生提供查询码、报名点现场查询并打印后盖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
照片3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袋需注明姓名、单位及身份证号码);
7.外省中专学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籍档案、报到证原件、学校证明、花名册复印件盖公章。
8.在校生及时咨询所在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提报材料要求: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一份装入袋内,毕业证、报到证及学历查询证明订一起,所有复印件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与报名表装订一起。需打印材料均用A4纸打印。各单位上交材料、照片(不要放入报名档案袋中)及电子版(内容为:姓名、身份证、毕业学校及单位)考生顺序必须一致。
三、收费标准
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0元。
四、准考证打印
五、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5月19日9:00-11:30 专业实务
2012年5月19日14:00-16:30 实践能力
六、成绩发布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县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