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菏泽市牡丹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考岗位及数量
共招考专业技术人员115人,其中医疗单位100人(区直28人,乡镇72人),卫生单位15人(区直卫生单位5人,乡镇防保站10人)。
如专业报名人数低于该招考专业人数的3倍,则相应缩减该专业招考计划,将其调整到其他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
3、学历条件:各专业均要求为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报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护理、药剂、卫生财会、中医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大专以上毕业,其他专业第一学历必须是本科以上毕业,且所学专业均要求与报考专业相同。报考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护理、助产专业的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均要求与报考专业相同;
4、年龄条件:报考护理、助产专业者年龄要求在28周岁(1980年10月 31日后出生)以下, 报考其他专业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以下;
5、户口条件:中专、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菏泽市市区内常住户口或牡丹区常住户口,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菏泽市常住户口;
6、执业资格条件:除2008年应届毕业生外,报考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中医针推、妇幼、医学影像(放射诊断)、麻醉、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执业资格;报考高护、护理、助产专业的,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报考财会、卫生财会专业的,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牡丹区公务大厦东餐厅。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报考医疗类、高护、护理、助产、财会、卫生财会专业的须带执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乡镇或区直一个专业志愿。经审查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考试报名考务费8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于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考试由牡丹区招考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命题、阅卷全权委托有资质的高等院校代理。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6:4。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所招专业、所招学历层次、笔试成绩分别划线,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报名人员报名时,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经区招考工作办公室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2、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查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时间为每人10分钟。每组评委7人,评委聘请相关专家担任。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
五、体检与审核
面试合格人员体检标准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审核。
对进入审核范围的人员,由区招考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档案、证件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体检审核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公示。
因体检、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在同一学科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行体检、审核。
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法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审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菏泽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考核期为三个月,考核合格的增加事业单位编制。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考工作过程中,将通过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牡丹区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牡丹区政府网址:www.mudan。gov。cn
牡丹卫生网址 :www.mdqwsj。gov。cn
监督电话:5928676
咨询电话:5928936 592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