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7年12月底,我省共下达2007年中央和省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共计924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769万元。此次拨付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惠及全省38个城区和24个县级市近1700万城镇居民。中央和省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落实,对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切实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加强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现政府购买服务、以钱养事的理念,下一步,我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班,依据《湖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各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人数、实际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效果、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核拨2008年各地中央和省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