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进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联合于9月15-16和9月18-19日分别在武汉市、随州市曾都区召开了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督办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区)汇报本地区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作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推进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政策措施。省人社厅厅长邵汉生、省卫生厅党组书记杨有旺、副厅长姚云、省人社厅总会计师蔡伟、副巡视员马云武等领导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来自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卫生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分管人事工资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37个试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工作作为大事来抓,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统筹安排。37个试点县(市、区)都加强了组织领导,组建了工作专班,深入开展了调查摸底,认真组织了津补贴清理工作,制定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方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由于客观和主观等多方面的原因,各地进展极不平衡,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社、卫生部门,以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加深对各项政策的理解。各试点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新方法,明确要求,分解任务,倒排时间,周密布置,扎实推进。同时要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岗位设置与管理,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组织竞聘上岗,实施全员聘用,要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绩效工资按时兑现,确保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平稳有序推进。
(人事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