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湖北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该文件是湖北省落实今年医改任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考核办法》建立起了县(市、区)全面考核、市(州)检查复核、省级抽查的督导检查与项目考核相结合的考评体系,规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坚持公平公正、简便高效、督考结合、绩效挂钩四项原则,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该《考核办法》操作性强,创新点在于真正将拨付的补助经费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和综合服务成本等四个因素相挂钩。通过实施该考核办法,将有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该《考核办法》得到卫生部妇社司有关负责人及国家有关专家的肯定。
下一步,我省将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
(厅妇社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