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民营医院:
根据市委办余办字(2005)1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新余年鉴》(2005卷)撰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年鉴稿件撰写要求
1、时限:记述内容时限为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条目:本年度新事、要事、特事,经过筛选,归纳成独立的若干条目。
3、大事记:本年度重大事件、行动、决策等。
4、人物:新闻人物(2004年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者、晋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逝世人物(按表格要求填写)
5、图片:要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专题性,注意塑造形象,记录历史,使之成为年鉴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交稿时间:2005年3月31日前。
各单位要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年鉴撰写工作,并挑选有较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较强文字能力的人员担任撰稿工作,尽力为撰稿人提供工作条件,确保撰稿任务的完成。
各单位年鉴打印后经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市卫生局人秘科。二OO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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