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完善支持和服务全民创业的措施,为推动全民创业、富民强市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卫生投资环境,拓展卫生事业发展空间
1、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办医。按照卫生系统利用外资“八个鼓励”原则,继续鼓励社会资金在六个重点领域投资办医,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办医模式多样化,正确引导医疗市场有序竞争。健全和落实利用外资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跟踪负责制、重大项目推进制。采用主体招商和推荐招商相结合的办法,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力争使一批重点项目落户卫生系统。
2、维护民营医院公平竞争。找准市场定位,正确引导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在机构和人员执业标准、医疗机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学科研课题招标、教学医院确定以及市场准入和资金贷款等方面,做到民营医院与政府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享有同等权利。
3、开通外商绿色健康通道。优先为外商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为外商就诊开通绿色通道。凡投资1000万元以上,纳税200万以上的外商,发给外商就诊优惠证,免收挂号费,并优先诊疗、取药和办理住院手续,并为其业主及家属办理外商保健卡,每年定期给予免费体检一次。
二、落实疾病防治措施,保障创业者的身体健康
4、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做好传染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重点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霍乱、伤寒、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重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
5、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着力抓好对流动人口、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群众、特别是儿童的预防接种,消除免疫空白人群,巩固免疫屏障。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6、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7、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狠抓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就医流程,改善就诊环境,坚持和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8、落实医疗优惠政策。在县以上医疗机构对特困、低保、困难人群医疗实行“三免四减半”政策,积极配合做好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工作。深入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不断扩大参合率,完善管理制度,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加快“科教兴医”步伐,提升自主创业能力
9、鼓励卫生人才科技创业。对科技创新有功之臣给予重奖,对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实行津贴补助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学习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先,对退休老专家实行返聘制,并做好“传、帮、带”,为各类人才创造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
10、做大做强特色专病专科。按照“专科带动专病,专病推动专科”的思路,抓好省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建设,扶持发展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专病专科,扩大综合服务效能。
11、加速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项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竞争能力。
四、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构建良好的创业环境。
12、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卫生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都要公开。凡能够承诺的事项都要向社会承诺,并纳入政务公开内容。依法进行行政审批,防止和杜绝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和审批不当的行为。对于清理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停止受理和审批,与之相关的收费也一律停止执行。依法加强监管,不因取消审批事项而疏于管理或出现管理上的“缺位”和“真空”状态。
13、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健全卫生行政许可规程和卫生许可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
14、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坚持“管、帮、扶”相结合的原则,真心实意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使创业者、投资者安心、舒心、放心。
五、维护系统内部稳定,打造和谐平安行业
15、积极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化解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控制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事件发生。
16、严密防范医疗纠纷。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以及技术操作规范,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