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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余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来源:新余卫生网 更新:2013/8/5 字体:

余卫字[2008]52号

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决定在全市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我局根据《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结合实际,制定了《新余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标准,请到《新余卫生网》下载。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新余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08-2010年)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完善医疗设备配置,加快医疗卫生人员培训,规范运行机制和体制,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建设目标

(一)到2010年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比较完善、基本设备齐全、人员素质较高、机构运行规范,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到2010年的具体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在全市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反应及时、运转协调、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应急响应及时率达到100%。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均达到建设标准。

——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市建立基础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95%的中心卫生院和90%以上的一般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90%以上的行政村有一所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卫生室(所)。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市区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建设标准,基本实现“两个100%覆盖”,90%以上的城市居民出行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市初步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力争全市有1所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水平,1所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所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水平。

——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在全市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完成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任务,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满足工作需要;乡镇以上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卫生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一是完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检测功能,加强疾病检验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满足各项疾病检验工作的需要,确保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畅通,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重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2008年,分宜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装备达标,2009年,渝水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装备达标,具备基本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三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到2010年,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率达90%;2008-2009年,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率分别达到40%、70%。四是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经费,配置健康教育工作设施、设备,开展健康教育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的业务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健全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卫生应急工作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有专人统一协调卫生监督应急工作。二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到2010年,全面完成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三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管理,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率达到100%。四是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各地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到201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80%以上,各类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队伍年培训率达到80%以上;2008年、2009年,各类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队伍年培训率分别达到60%、70%以上。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用房改造及相关设备配置,使其具备作为全县妇幼保健、生殖保健中心的条件。到2010年,完成对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其装备水平,使其达到建设标准。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创建活动,到2010年,分宜县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2008-2010年,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分别有70%、85%、100%达到“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建设标准。

(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在业务用房建设基本完成的基础上,重点改善县人民医院设备条件。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到2010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远程医学教育的覆盖率达到90%。到2010年,分宜县人民医院达到建设标准。

——加强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县中医院,使其人员配置、就医环境、医疗设备条件与基本功能和承担任务相适应,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到2010年,分宜县中医院达到建设标准。

——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加强预防、保健、急诊、产科和中医等功能,重点解决危旧房改造、业务用房短缺及必要设备配置。2008-2010年,对13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进行新建或改扩建,为所有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培训203名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10年,以县(区)为单位,95%以上的中心卫生院、90%以上的一般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2008-2009年,分别有60%、80%的中心卫生院,50%、70%的一般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

——加强村卫生室(所)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乡村医生参训率达到90%,大多数乡村医生取得中专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报名考试资格。2008年完成79所村卫生室(所)建设,全市50%的行政村都有一所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卫生室(所);2009年、2010年,分别有70%、90%的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所)达到建设标准。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服务人口和区划分布,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基本实现“两个100%覆盖”,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100%的城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100%的城市居民,90%以上的城市居民出行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8年、2009年,分别实现“两个97%、两个98%覆盖”。

——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设备装备、人员培训专项资金,为35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装备基本设备和人员培训。2008-2010年,每年培训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12名、全科医师30名、社区护士41名,到2010年,使每万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师,100%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到2010年,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建设标准;2008年、2009年,分别有60% 、8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建设标准。

——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在技术指导和服务、人才培训和支持、业务双向转诊等方面,加快建立区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2008-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分别达到60%、70%、80%,利用率分别达到60%、70%、80%。

(四)加强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好1-2个临床医疗中心。按照“筛选学科、公开竞标、分类建设、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滚动支持、社会公告”的原则组织实施,用3年或更长时间,建设10个市内医学领先学科、5个省市共建学科,建成1-2个居全市领先水平、达到赣西地区先进水平、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临床医疗中心,带动全市诊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一是以我市优势领域和重点学科为基础,融合其他相关学科,针对重大疾病诊治进行研究,重点在骨外科学、新生儿科学等学科开展攻关,争取若干重点领域取得较大突破,优势领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二是构筑卫生科技人才高地。培养20名左右市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省内有一定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培养50名左右卫生系统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三是推广卫生科技成果和医学新技术。充分发挥临床医疗中心和领先学科的引导辐射作用,到2010年,面向基层和农村推广3-5项医疗卫生适宜技术。

——建设好区域内骨干医院。到2010年,在全市初步建立3-4所代表区域水平、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城市医院,发挥其指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是加快市级医院重点工程建设。2008年,完成市人民医院新院住院大楼和门急诊、医技大楼主体工程,启动市中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市中医院中药制剂项目的设计规划,完成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装饰改造工程;2009年,完成市人民医院新院、市中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和中药制剂项目建设。二是全面启动医院等级评审。到2010年,力争全市有1所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水平,1所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水平,四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全面促进中医院内涵功能建设。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一是实施中医“三名”工程。2008-2010年,建设好市中医院“江西省特色中医院”项目,在抓好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的基础上,在全市遴选并重点建设12个左右中医名科,培养10名左右中青年名中医。二是全面实施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开展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2008-2010年,完成2对名师带徒任务。到2010年,将分宜县建成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培训5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60名乡村医生取得中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三是启动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到2010年,力争市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分宜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体系。按照统一指挥、优化配置、平战结合、合理转运的要求,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和完善以综合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院(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的医疗救治网络。一是加强传染病院(区)建设。加快市传染病院建设步伐,使其达到具备收治各种急性传染病的能力;完善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使其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急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二是加强医疗急救机构建设。到2010年,完善市紧急救援中心业务用房、技术装备和人员配置,使其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标准。三是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到2010年,全面完成市中心血站的建设任务,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和装备标准。加快献血屋的建设,建立完善的采供血服务网络,采供用血工作统一网络管理,自愿无偿献血率继续保持100%、成份输血率达到99%。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建立以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为主体、乡镇卫生监督为分支机构的城乡一体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2009年,有50%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在乡镇、学校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到2010年,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设立乡镇(片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或在乡镇、学校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建设。抓好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配备监督工作用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加强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网络平台建设,抓好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基础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能力。到2010年,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屋得到改善,基本完成设备装备任务。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到2009年,市卫生监督所和50%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达到配置标准;到2010年,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基本达到配置标准。重视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和业务骨干的培养,到2010年,全市培养6名师资和业务骨干。抓好市、县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全市卫生监督员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领导,把这项建设工程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三年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与实施“民生工程”结合起来,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服务能力建设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确保各项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规范资金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公共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保障各项服务能力建设资金需求;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严禁挪用和挤占;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和整合卫生投入,完善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卫生投入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建设如期达到标准。

(三)强化督查,严格评价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督促检查,建立工程进展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市卫生局将每年组织定期检查,对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通报直至取消下一年度项目安排。各建设项目完成以后,将根据评估方案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发挥积极成效。

主题词:  卫生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   省卫生厅     

新余市卫生局人秘科 2008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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