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共检查了辽阳市中心医院等1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辽阳市妇幼保健所等10家卫生机构,重点检查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
经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方面制度,开展了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对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进行了登记,建立的医疗废物暂存地基本符合规定,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并使用专用包装袋盛装,除辽阳市第八人民医院、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弓长岭矿业公司医院、辽阳市汤河温泉职工疗养院自行焚烧医疗废物外,其余19家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由环保和城建部门协调运输到盘锦市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记录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未建立固定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地等问题。对此,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22份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对3家医疗卫生机构予以了当场行政处罚。
下一步,辽阳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复检,对仍不予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