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市卫字〔2012〕50号
关于成立辽阳市12320卫生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6]376号)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14号)要求,我市作为全省三个试点城市之一,拟在2012年年底前开通“12320”卫生热线。为进一步加强“12320”卫生热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经研究,市卫生局决定成立全市“12320”卫生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12320”卫生热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12320”卫生热线是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公众传播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引导群众科学就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舆情监测、分析与反馈等重要职责,是卫生部门传递政府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传播健康知识的重要渠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卫生政务公开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手段。建设“12320”卫生热线,对于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高卫生行政和应急反应能力;引导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引导公众的健康行为,提高公众的健康素质;加强卫生系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增进群众对卫生工作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理解和爱护,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卫生秩序,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12320”卫生热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12320”卫生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其职责主要为:对全市“12320”卫生热线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开展“12320”卫生热线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12320”卫生热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各县(市)区“12320”卫生热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全国“12320”卫生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辽阳市“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党委工作部,负责全市“12320”卫生热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任由冯巧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学田、高明视同志兼任。“12320”卫生热线办公地点设在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同时,按照卫生部建立“12320”卫生热线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请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二级以上医院,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尽快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第一负责人的联动工作机制,接受和处理“12320”卫生热线投诉、举报等事项。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报送市卫生局12320卫生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常诗珧
电子邮箱:LNLY12320@163。com
附件:1.辽阳市“12320”卫生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辽阳市“12320”卫生热线分管领导及联系员登记表
辽阳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1:
辽阳市“12320”卫生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秦国东 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冯巧军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富 敏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铁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阳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 琦 市纪委驻卫生局纪检书记
袁晓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萍 市卫生局工会主席
成 员:相天维 辽阳县卫计局局长
崔士占 灯塔市卫计局局长
庄 华 白塔区卫计局局长
李 红 文圣区卫计局局长
孙明强 宏伟区卫计局局长
王艳君 弓长岭区卫计局局长
张玉国 太子河区卫计局局长
赵香兰 市爱卫办主任
魏玉华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纠风办主任
王学田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乔 威 市卫生局计财科科长
孙凤华 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陈丽彬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邵 刚 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付 芳 市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陈科政 市卫生局监督科科长
房 帅 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科科长
徐晓琳 市卫生局科教科科长
高明视 市卫生局党委工作部部长
李国庆 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王忠强 市卫生局中医科科长
王任彬 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
张玉刚 市卫生局审批科科长
孙 度 市中心医院院长
翁兴彦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柏 刚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赵明拥 市中医院院长
李俊东 市结核病医院院长
徐 颖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 杰 辽阳中医药学校校长
庞朝强 市传染病医院院长
张彦波 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
李林北 市第九人民医院院长
易晓军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白黎明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
杨 艳 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石兴敏 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
胡忠天 市中心血站站长
宋秋菊 市妇幼保健所所长
张科军 市医学会会长
附件2:
辽阳市“12320”卫生热线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传真
注:各单位须填报分管领导和至少一名联络员。
辽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