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青海省贯彻卫生部医院护士岗位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地、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并将修改意见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于8月15日前反馈至我处。
联系人:罗艾
电 话:0971—8239002
传 真:0971—8231313
附件:青海省贯彻卫生部医院护士岗位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二O一二年八月七日